为加强文博中心固定资产设备管理,有序配置部门资产设备,既保证部门工作的需要,又确保财产不受损失,特制订本办法。
1、本办法所称的固定资产(设备)是指经学校资产管理部门核定并进行登记编册的实物形态的资产;
2、文博中心固定资产设备管理应遵循学校相关管理办法和要求,统一管理、规范采购、责任到人、安全使用,由部门物管员对资产设备的配置、采购、验收、登记、使用、维护、维修及报废等,实行全过程管理;
(1)固定资产设备购置必须按学校规定的工作程序、申报要求,履行相关审核、审批手续;
(2)部门物管员作为专职管理员,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设备购置计划的申报、日常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固定资产设备核查登记;
(3)贴好固定资产(设备)编号、标签,建立管理台帐,做到资产管理帐、卡、实物相符,统一保管设备保修单、装箱单,连同验收单做好设备资料归档工作;
(4)建立健全保管、使用、借用、移交等制度和流程;
3、报废的设备,不得随意拆卸配件,如需维修,必须经物管员同意并做好登记;
4、任何资产设备未经物管员同意,不得随意搬迁、挪动位置。因使用人或保管人责任造成固定设备丢失、损坏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