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文博中心)劳动教育实践学分考核工作,明确考核要求、统一评选标准,确保考核工作公开透明,现将文博中心劳动教育实践学分各项考核内容、考核档次等标准规定如下:
一、考核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文博中心劳动教育实践学分证明相关考核工作,考核范围涵盖:(一)组织活动类、(二)讲座培训类、(三)讲解(志愿)服务类三项劳动实践项目,考核结果将作为劳动教育实践学分的证明。在校学生可选择任一项目参与;文博会学生需要参加全部三类项目,文博中心可以对文博会学生直接出具最终劳动教育实践学分证明。
二、考核类型与档次
(一)组织活动类
考核内容一:加入文博会学生组织,在文博中心指导下,一学年组织活动或参加各项组织活动,记12课时。
具体考核档次:
优秀:组织活动或参加组织活动18次及以上
良好:组织活动或参加组织活动15次及以上
合格:组织活动或参加组织活动12次及以上
考核内容二:参加文博中心组织的各项创作、设计、展陈等活动,每参加一次活动记2课时,获得奖项,增加2课时。
具体考核档次:
优秀:完整参加一次活动并获奖
良好:完整参加一次活动
合格:参加一次活动但存在瑕疵
(二)讲座培训类
考核内容一:文博会学生在一个学年参加文博中心组织的讲座培训,记8课时(每次讲座或培训计2课时)。要求有签到记录和讲座培训记录。
具体考核档次:
优秀:完整参与讲座培训超过8课时或者完整参与讲座培训8课时并撰写心得体会
良好:完整参与讲座培训8课时
合格:参与讲座8课时但存在迟到早退情况
考核内容二:参加文博中心组织的讲座,每参加一次讲座(每次讲座计2课时),记2课时。
具体考核档次:
优秀:完整参加讲座并撰写心得体会
良好:完整参加讲座
合格:参加讲座但存在迟到早退情况
(三)讲解(志愿)服务
考核内容一:加入文博会学生组织,一个学年参与文博中心各场馆讲解或志愿服务,一学年参加讲解或志愿服务不少于12次(或服务时长达到12小时),记12课时。要求有签到记录并经核实人签字确认。
具体考核档次:
优秀:讲解或志愿服务次数(时长)达到20次(20小时)及以上
良好:讲解或志愿服务次数(时长)达到16次(16小时)及以上
合格:讲解或志愿服务次数(时长)达到12次(12小时)及以上
考核内容二:参加文博中心组织的各项创作、设计、展陈等活动的志愿服务,每参加一次活动(不少于2小时)记2课时。
具体考核档次:
优秀:完整参加活动并获得师生及相关人员好评
良好:完整参加一次活动
合格:参加活动但存在一定的瑕疵
三、考核要求
相关人员需严格按照本规定的考核内容和具体考核档次,如实记录、上报相关参与劳动实践的情况,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相关人员需承担相应责任。
各项考核等级需严格对照考核档次判定,判定后需在对应表格勾选,确保考核结果有效。
志愿时长核实人需认真履行核实职责,对上报的服务时长进行严格核对,签字确认后承担相应责任;审核人需对整体考核结论进行审核,签字并盖章后,考核结果正式生效。
文博会学生原则上考核周期为一学年,如有调整,将另行发布。
本考核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规定。
文博中心
2026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