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教职工
1928年,学校开办时教职员仅数人,1937年7月教职员39人,1945年8月教职员50人。1947年徐虹路柿子湾校区落成,办学规模扩大,教职员工158人。聘用教职员采取专职、兼职方式,1928-1952年教职员中有海外留学背景的学者累计73人,国内高校毕业的学者累计158人,立信留校、返校的教职员41人(名单详见第十二篇)。早期办学,立信会计专科学校没有设立专门的人事管理部门。
师资队伍的建设是学校人事工作重中之重。1980年复办后,随着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在编教职员工队伍不断扩大,1995年419人,2005年616人 ,2015年832人。1984年9月,立信会计专科学校设立人事处,负责管理全校人员编制以及工资、福利、奖金、补助和评定工作,办理人员调配和离退休、退职手续;会同教学部门拟定师资培养计划并具体做好教师职称评聘的准备事宜等。
1980-1993年,学校执行国家的录用制。1993年,学校根据国家规定试行聘任制,贯彻“公开聘任、双向选择、择优上岗”的原则,优先聘任学科带头人和科研骨干,各系部教职员工全部实行就地待聘、重新聘任。2002年起,学校加大高级人才的引进力度。2005年4月开始实行全员合同聘用制。进入新世纪,又先后增加柔性引进、人事派遣等方式,用人方式呈现多样化。学校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一是注重在实践中培养师资,鼓励教师投身于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增长才干;二是着力引进高层次人才,调进名师专家;选拔毕业生留校和接受应届高校优秀毕业生充实教师队伍;三是选派优秀中青年教师出国进修访学,暑期组织青年骨干教师到香港培训等;四是聘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来校讲学或合作研究;五是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制度,发挥优秀教师传帮带作用。
学校人事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逐步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根据上级的要求,制定《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每年考核内容按照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并以此为奖惩依据,直接与职务、职称、工资、年终奖、续聘与否挂钩。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新世纪,学校对教职员工采用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
学校在人事处设立离退休办公室,承担离退休人员的服务与管理事务,进一步落实“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老有所教”。
教职员工的专业技术职务,民国时期教师升等为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原则上须经国民政府教育部进行资格审查;但私立高校,校长有一定的办学自主权,可以决定学校内部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上海解放后至1952年,教师基本保留国民政府时期职务名称与职级。改革开放时期,1985年1月学校成立技术职称评定委员会。升本后,学校根据《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及有关部门贯彻该办法的实施细则(试行)的文件精神,学校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对教师高级职务的学术评议,委托上海市新建本科院校与高职高专院校联合评议组进行评议。解放前,教师的薪金收入,执行行政院颁布《大学及独立学院教员聘任待遇暂行规程》。解放初期,维持原薪并按照日常生活用品价格的“折实单位”计发工资。复校后,教职员工工资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改革开放时期,学校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严格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根据政府的规定多次进行工资改革,调整技术专业职务工资标准,学校还对校内分配制度进行改革,提高教职员工的收入水平。1993年,上海市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学校全体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范围。
第一节 机构与人员
学校早期办学时期,没有设置专门的人事管理机构,校长秘书室执行校长的人事决定,代行人事管理具体事宜。
1984年9月,学校党委设立组织处(与党委办公室合署办公,1992年9月组织处分立),2002年7月,更名为组织部。1985年1月,行政设立人事处。党委组织部负责学校各处室及直属中层干部培养、选拔、任免、调配和考核等事项;人事处负责学校人事管理,管理全校人员编制以及工资、福利、奖金、补助和评定工作,办理人员调配和离退休、退职手续;会同教学部门拟定师资培养计划并具体做好教师职称评聘的准备事宜等。学校离退休教职工管理委员会在人事处设立离退休办公室,负责对离退休人员的服务与管理。
1928年学校开办时,教职工7人,1932年教职工20多人,专职3人,其余均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兼任。立信会计专科学校教职员,1937年7月39人,1945年8月50人,1949年教职员工158人。从建校到1952年,学校除聘用专职教职员外,还聘用不少校外人员兼课、兼职。
1980年复校时尚无在编在职人员,1981年7月在编教职员5人。
1980年复校招收360名专科学生;1981年1月,立信会计专科学校附设立信会计职业学校在应届高中毕业生中录取中专新生816名;在校生共计达到1176人,学校教职员工的队伍建设亟待解决。在编教职工随着上级重视和办学规模扩大而增加,
1981年10月,学校呈文上海市财政局,人员编制暂定35人。
1982年9月,学校向上海市财政局呈文,要求人员编制拟暂定350人(其中教师编制175人)。1983年5月,立信再次呈文上海市政府财贸办,全校人员编制拟暂定为400人。
1984年11月,上海市编委批复,同意学校编制在原定92名控制数的基础上增加181名,定为273名,属事业编制。
1986年7月28日,上海市编委同意学校增加教职工编制87名,全额定为360人。
1987年4月28日,上海市编委同意学校教职工编制数增至500名。
1987年9月学校迁入中山西路办学时,在册教职工478人,其中教学科研人员149人。
1988年2月,上海市编委批准学校增加编制120名,学校总编制为620名(其中包括上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60名,立信会计图书用品社40名)。到1993年学校推行综合改革方案时,学校教职工总数实有533人(其中聘用退休人员46人)。
1999年11月,国务院、教育部在上海召开全国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会议,标志着全国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实质性启动。后勤社会化改革内容包括加强后勤队伍建设和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后勤工作岗位人员分流。
1999年,学校教职工500人,其中教师183人。
2001年,教职工501人,其中教师248人。
升本后的2004年,教职工558人,其中教师305人。
2015年12月,教职工832人,其中教师565人。
第二节 任用与考核
一、聘用
1928-1952年,学校用人制度实行聘用制,采取专职、兼职两种方式,专职人员相对稳定,兼职人员流动性较大。学校根据岗位设置、教师自身意愿与条件、校内外专家推荐意见等,由校长直接聘用。
会计师与会计教师之间身份转换渠道畅通,为学校聘任有丰富实践经验和会计理论高水平的教师提供了条件;教师在各校间自由流动,为学校聘请经济学、法学等教师提供便利。学校兼职教师较多,商法、经济学、统计学、商业概论、英语、国文等课程,学校一般聘用兼职教师。民国时期、解放初期,学校聘用专职、兼职教师中,有海外留学背景学者累计73人,国内高校毕业的学者累计158人,立信留校、返校的教职员41人。徐虹路柿子湾校区落成,有教职员工158人,其中工人51人。
立信会计专科学校在北碚和重庆市区办学,聘请一批名师执教。在北碚办学的有复旦大学、中国乡村建设学院、国立江苏医学院、中央军需学校等。
1941年,学校聘请潘震亚、王公维等18名兼职教师。潘震亚(1889-1978),复旦大学法学教授。1936年“七君子”案发生后,潘震亚当天凌晨跑来找到立信法学教授李文杰,商讨营救办法。潘震亚当年系共产党员,担任“七君子案”的辩护律师。
1943年,聘请马寅初到北碚立信会计专科学校任教。马寅初(1882-1982),抨击孔祥熙、宋子文大发国难财,在1940年12月公开演说中要求这些豪门将这些不义之财充作抗战军费,结果被国民党当局扣押起来,先后关押在贵州息烽、江西上饶,再转到歌乐山,被特务监管。1942年8月,经各界多方面声援营救,国民党当局迫于压力,不得不释放马寅初,但仍然继续迫害他,把马寅初软禁于歌乐山,对马寅初作出“三不”的内部规定,即不准任公职,不准演讲,不准发表文章,并强令各大学均不得聘马寅初任教,致使马寅初无经济来源,家庭生活一度陷入困境。潘序伦得知后,不顾国民党当局禁令,聘请马寅初到学校任教,并安排马寅初携一子在北碚的学校住宿。国民政府教育部知悉后,部长陈立夫在青木关约见潘序伦。陈立夫斥责潘序伦,要求立即辞退马寅初,威胁说否则后果自负。潘序伦不为所动,顶住压力,辩说立信是私立高校,当不在此禁令之列。马寅初在立信讲授《经济与哲学》,理论联系实际,很受同学们欢迎,许多校外同学也慕名听马寅初讲课。马寅初曾为重庆大学商学院院长,在重庆大学有很高威望。1943年5月,重庆专科以上学校举办联合运动会,立信组队参赛。马寅初得知后主动出面与重庆大学联系,帮助解决立信参赛学生食宿。
1944年2月,学校聘胡絜青任国文教师。胡絜青(1905-2001),人民艺术家老舍先生的夫人,1943年11月中旬,带着三个孩子从被日军占领的北平逃出,历经艰险终于到达北碚与老舍团聚。老舍经济拮据,为一家五口吃喝发愁,全家数月不知肉味。潘序伦得知后便出手相助。她欣然接受学校聘请,到离家不远小山坡上的立信执教,有了一份固定收入,老舍缓解经济上困窘,可以静下心来从事《四世同堂》文学创作。老舍根据夫人胡絜青对四五年间在沦陷区北平所见所闻的诉说,于1944年动笔创作《四世同堂》,同年发表第一部《惶惑》。胡絜青在立信任教两个学期,一口正宗普通话,与四川人和下江(长江中下游地区)人五花八门口音相比,其自称“算是正儿八经的京片子”。北碚高校、重庆私立高校举办大学生国文比赛和演讲比赛,立信同学常在赛事中夺魁,胡絜青功不可没。
学校聘陈顾远讲授商法。陈顾远(1896-1981),法学家,律师。1935年起任立法院立法委员,他学术著作有《国际私法总论》《中国法制史》《中国婚姻史》《保险法概论》《公司法概论》等。陈顾远家居北碚天生桥,来到立信会计专科学校讲课路程较近,师生联系相对方便。
新中国成立后,百废待兴,学校、企业都急需人才。政务院、华东军政委员会等领导机关指示,各单位原则上不得录用在职人员。上海工具厂隶属于华东军政委员会工业部。1951年,职员周文俊在该厂月薪200个单位,以其家庭生活困难为由,呈请辞职而未准。学校聘其任会计学教师,周文俊向华东工业部自称在立信月薪有360个单位。9月21日,华东军政委员会工业部部长汪道涵签发专门发给立信会计专科学校文件,指出周文俊未得原工作单位批准离职,学校亦未取得其原工作单位同意,即以高工资待遇进行聘用,影响该厂生产及工作人员情绪,违背政务院等领导机关的指示,建议立信会计专科学校请照顾整体利益,对周文俊不予录用,并说服其仍回原厂安心工作。学校收到文件后,立即按照文件的要求整改。
解放后,录用制是事业单位传统用人制度,职工一旦被调入或分配到其单位,就终身成为该单位职工。1980-1993年,学校执行国家的录用制,从外单位调入人员,接受高校毕业生。
2005年4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学校制定《上海立信会计学院聘用合同制试行办法》,经学校六届三次教代会暨工代会审议通过,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开始实行全员合同聘用制。
学校根据学科建设和教学科研工作实际与需要,设置教师、教育职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等四类岗位,并确定岗位级别。
2007年,上海立信会计学院聘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岗位聘任、聘后管理等文件、方案制订和实施,校聘岗位的聘任考核。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和职能部门成立相应的聘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设置本单位各级岗位的聘任考核。学校成立由纪委、组织部、人事处、工会和教职工代表组成人事争议处理调解委员会,行使人事争议处理调解职能。
聘任工作按照岗位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逐级聘任。校聘岗位由学校聘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聘任考核;二级学院(部、处、所)聘岗位由部门聘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聘任考核,并将聘任考核资料报学校审核备案。考核结果将作为岗位津贴发放和岗位续聘的重要依据。
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与岗位聘用和津贴发放相结合的原则。
考核以是否胜任本职岗位为准绳,以是否有工作实绩为依据,重点考核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德: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
能: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勤: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纪律情况;
绩: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在年度考核办法中,规定教师教学工作和科研工作考核办法。教学质量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以学生测评与专家考核相结合。科研工作量分为基本科研工作量和实际科研工作量,按照科研成果的质量和数量,对教师已完成的科研工作量进行计分和统计。年度考核一般经过个人述职、部门考核、学校审定等程序。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二级学院(教学部)分别成立由党、政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任考核小组组长,负责本部门教职工考核工作。
在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全校中层干部、非领导职务教育职员、全体专职辅导员考核工作归口组织部负责协调;全校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考核工作归口人事处负责协调。其中涉及教师教学工作归口教务处核定,教师、教辅人员科研工作归口科研处核定。按照考核管理权限,教职工年终总结和考核等次由人事处归档。
改革开放时期,学校涌现出一批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立德树人的优秀教师,其中上海领军人才1人,上海市模范教师2人,上海高校教学名师2人,新中国60年上海百位杰出女教师1人,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5人,上海市“三八红旗手”2人,上海市浦江人才1人,曙光计划6人,晨光计划6人,上海市育才奖12人等,还有上海市园丁奖、上海市优秀青年教师、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等。1人评为全国优秀教师(1989)、全国模范教师(1998)。1980-2007年学校年度表彰评优,《立信会计高等专科学校志》《上海立信会计学院80周年校志》有记载。本节主要是补充复校时期学校表彰有突出贡献者,记载2007-2015年年度的学校表彰评优。
1990年10月19日,立信会计专科学校举行表彰大会,马一行、王眉征、张更生、陈敏之、陆修渊、段力佩、胡远声、顾树桢、顾福佑、顾濂溪、黄朝治等11位复校倡议人,为立信事业的恢复作出开拓性贡献,学校向他们颁发荣誉证书。万陵西、王庭桂、朱柏青、江麟年、李燮泉、周以箓、施明璋、顾直庭、徐瑞洁、黄鸣熊、黄华麟、韩明珠、蒋春牧、潘开乙等14位同志,在立信会计专科学校复办的初创时期,不畏艰难,无私奉献,辛勤耕耘,为立信事业恢复作出突出贡献,学校向他们颁发荣誉证书。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年度考核为优秀人数比例,规定原则上不超过本部门参加考核人数的10%。2007-2015年度考核优秀者见表3-1-1。
表3-1-1 2007-2015年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优秀一览表
2007年度 |
于 蓉 沈慧芳 毕天睿 毛雪峰 张乐敏 沈 劼 王 铂 陈科嘉 胡 鹰 吉 梅 肖远志 李颖琦 王淑贞 廖蜀容 李 竝 贾烨民 黄建明 顾喜云 陆桂珍 潘顺忠 张奇峰 顾玉芳 施振菁 李 茸 邵 军 张海琼 谢 佳 高圣荣 黄星繁 马永生 何 亮 周 静 周 华 杨子敬 赵大平 马慧敏 李光洲 薛 芳 洪 玫 李延均 金慧华 徐利民 顾 超 陶爱元 杨 怿 周春梅 朱榴芳 李兰春 马建钢 王 昕 正 华 盛明华 刘 燚 何红炬 王守杰 都菊英 周晓静 卢建明 丁 宏 刘 晶 李 旸 陈华国 沈培红 纪剑鸣 陈志军 夏 梦 陆盛强 戎其玉 徐雪芬 洪梅春 蔡伟利 胡伟利 周银娣 周学红 沈月兰 |
2008年度 |
于 蓉 王 亭 吴明华 王海兵 解丹阳 倪 燕 周 春 王 婧 黄雁雄 郭大伟 黄 洁 李颖琦 陈敏洁 李秀珍 廖蜀容 林震敞 高晓颖 周晓彤 贾烨民 黄建明 顾喜云 郑双虎 胡菊亮 凌慧义 张奇峰 龚明晓 张 彦 曹 中 徐 兵 贺 妍 高圣荣 张银爽 齐 源 张冬梅 石 薇 毕玉江 朱向红 翟孝强 黄 波 程丽萍 张利兵 王晓玲 孙黎黎 吴成艺 沈学桢 那丽春 朱伟民 杨敏华 陆 艳 刘晓红 金立理 陆美芳 潘宏凯 金慧华 臧小莺 刘 燚 姚惠兰 王守杰 徐蕴华 石磊敏 陈乃激 马理佳 叶志华 陈美娟 徐玉芬 李朝晖 方 颖 卢 璐 阎 捷 王镇海 徐亚玲 胡 萍 李 军 金 穗 钱稚文 洪梅春 方 平 王世铭 濮冬梅 黄顺兴 周志军 |
2009年度 |
王雅萍 顾旻燕 梁艳芳 胡 斌 李 伟 沈 劼 袁 征 陈春华 李小燕 尉文明 黄建明 张正国 李 旸 金 穗 洪梅春 蔡伟莉 黄践为 肖品芳 王永麟 董苍海 吴晓君 张彩虹 季本宪 周 盈 王 渊 杜 莉 叶 敏 章立军 肖成民 任凌玉 张 薇 谢 佳 韩志丽 齐 源 张以彬 张冬梅 孙晓霓 张俊英 石金海 薛 芳 李光洲 张利兵 王 瑶 王 洁 付晓宇 张 明 王汉兴 陈 恬 单 薇 张奚瑜 承 华 郭永红 杨 芹 王 燕 张建华 姚惠兰 余 慧 吴继侠 张锡伟 沈亚香 王 昕 苏艺彬 马慧敏 秦廷宏 胡亚幸 陈芝峂 |
2010年度 |
张海琼 邓 娜 杜 莉 徐爱农 张海霞 高圣荣 肖成民 周 华 王中亮 杨玉红 张冬梅 熊思奇 蔡伟雄 吴剑飞 程丽萍 薛 芳 彭锻炼 汪利祥 赵 伟 冷翠平 许广林 方茂中 王立庆 王爱华 汤 越 俞 敏 叶丽华 王 燕 孙国亮 陈亚芹 裘穗加 李玲芬 岳 玲 张宝玮 郭 莹 赵建芬 马慧敏 盛明华 张锡伟 沈亚香 黄 虹 潘勇军 高永祥 王 鸣 江海英 洪勤奋 曹露燕 牛培源 毕天睿 钱国风 黄建明 周福顺 胡英雏 吴佳怡 武海涛 曹洁漪 钱关余 周燕萍 罗 萍 卜福盛 邵秀兰 沈惠兰 李湖生 黄 慧 吴湘萍 周崇文 金 穗 蔡伟莉 杨文文 |
2011年度 |
杜 莉 韩志丽 袁国红 郭 昱 施振菁 吴军祥 谢何融 夏建芬 谭云清 刘凤霞 赵振举 石金海 曹 玲 胡云祥 李光洲 郭晓静 王 瑶 汪利祥 刘志石 胡翠华 周 华 王立庆 叶斗彪 丁大勇 于志新 孙家蓉 陆 艳 高美玲 李国林 王 旭 夏慧勤 吴继侠 岳 玲 都菊英 周晓静 马慧敏 陈乃激 曹 颖 顾玉芳 李文胜 张 薇 王 亭 李 伟 陈科嘉 胡 斌 张仁鹏 曹露燕 陈敏洁 谈 啸 章 斌 姚晓东 张达源 贾烨民 黄建明 杨飒爽 黄小玲 沈利清 桂蓓艺 叶进华 丁 钢 吴晓君 蒋南忆 丁 宏 姚水林 蒋惠芳 李 旸 周崇文 金 穗 蔡伟莉 卞世博 |
2012年度 |
杜 莉 徐爱农 万华林 韩志丽 高圣荣 张银爽 黄 嵘 屠庆芬 石 薇 谭云清 朱丽莉 赵晓霞 石金海 孙庆武 陈 兵 杨陆锋 薛 芳 彭锻炼 高鹏程 李 荣 邓桂丰 傅云斌 徐 静 曹 锋 周 磊 朱榴芳 郑 姬 王佳鸣 高莉敏 曾 勇 姚惠兰 王 旭 裘穗加 孔祥成 岳 玲 陈芝峂 吴成艺 马慧敏 顾玉芳 马理佳 畅秀平 孙丽娜 沈卫红 宋小明 沈慧芳 陈 艳 房华强 贾莉莉 何 亮 沈丽萍 沈晓欢 张 睿 金晓霞 高全福 姚丽梅 汤有为 史 政 沙基立 吴恒忆 李红军 曹礼龙 沈惠兰 顾 俊 李 旸 金 穗 蔡伟莉 黄成艮 严国言 董海滨 孙永明 金玲芳 |
2013年度 |
柳 青 徐爱农 袁国红 林振兴 董士钧 王 扬 谢何融 张银爽 张嘉薇 刘 雯 刘 云 张冬梅 朱向红 郑 义 张金晶 张利兵 袁芳英 罗 娇 李 婉 王 璐 陶爱元 邓桂丰 付剑锋 杨 超 宋世俊 朱祥德 李祖新 汪 俭 刘鸣放 吴志强 丁 玉 李兰春 赵 鹏 姚蕙兰 邵 宁 张红玉 徐蕴华 陆一多 彭江燕 苏艺彬 方索真 岳 玲 杨林林 刘孝兰 李 森 傅雪莲 李小平 范存遥 徐思悦 吴 甜 陈科嘉 黄雁雄 肖远志 高瑞卿 王颉卿 江晓华 周 虹 马秀芳 唐正彬 魏康婧 季本宪 郑鑫尧 卢 璐 姚家清 曹洁漪 姚 杰 吴晓军 胡 萍 钱稚文 张巧玲 方士华 吴晴雷 周学红 陆 萍 卜福盛 |
2014年度 |
姚 津 柳 青 韩志丽 郭 昱 杨 罡 董士钧 郭加林 施振菁 张嘉薇 洪 明 王万力 兰丽丽 赵大平 谭 娜 曹 玲 姜华东 高晓娟 应 莹 王 瑶 林爱琦 朱伟民 周 华 王 华 俞昊东 沈其骅 叶斗彪 许竹梅 王佳鸣 汤 越 高莉敏 丁 玉 陈 静 姚惠兰 余 慧 何红炬 陈乃激 徐 荟 曹 颖 张锡伟 陈兆伟 赵春苗 岳 玲 王斯琪 张宝玮 刘 强 汤伟康 朱颖隽 赵振举 虞晨阳 邓 娜 黄星繁 胡 斌 谢梦依 禹小慧 沈 敏 王世铭 张达源 吴佳怡 倪 燕 周建琴 柳青青 黄小玲 沈 劼 宋 静 郑文瑾 孙佩骏 窦瀚修 方士华 周 静 桂蓓艺 周燕萍 王永麟 |
2015年度 |
张奇峰 郭 昱 林振兴 董士钧 孔令娴 骆 韦 谢 佳 施振菁 纪 静 王 凤 段 芳 朱丽莉 潘瑞姣 郑 义 孙庆武 陈 兵 姜华东 李光洲 吴剑飞 彭锻炼 陈 婷 那丽春 王立庆 高光伟 史 册 叶晓佳 陈 光 刘春发 承 华 刘 昕 王冰青 高美玲 杨 丽 连 蜀 吴志宏 张雨明 沈亚香 钱鹃鹃 徐 亚 钱丽丽 黄 虹 吴雪源 罗国辉 岳 玲 周晓静 李 森 刘 强 姚水林 刘 骝 张 婷 洪 峰 江海英 肖远志 俞 婷 曹露燕 高瑞卿 唐 堰 彭 韡 单青青 冯 琪 张增新 阮骏逸 钱国风 张丽丽 黄 慧 姚小娇 李红军 黄文祺 顾 俊 赵新民 金 穗 任泗忠 王培跃 周学红 |
2008年度考核,学校将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分列,至2015年度考核为优秀等级的见表3-1-2。
表3-1-2 2008-2015年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处级干部年度考核优秀一览表
2008年度 |
张玉英 朱亚兵 赵迎春 黄汉江 王楚明 唐庆银 姚镜明 何佩莉 闻 雅 朱 宏 郭冬生 凌慧义 张奇峰 龚明晓 张 彦 毕玉江 黄 波 金慧华 于 蓉 吴明华 解丹阳 王 婧 郭大伟 周晓彤 顾喜云 李颖琦 王镇海 |
2009年度 |
赵迎春 王楚明 朱亚兵 姚镜明 何佩莉 朱 宏 罗 秦 凌慧义 闫 锐 张颖香 李延绍 刘永琴 王镇海 张维宾 郑双虎 |
2010年度 |
朱亚兵 王楚明 凌慧义 李延绍 姚镜明 刘永琴 闻 雅 窦瀚修 吴明华 罗 秦 卫志红 张丕强 贾德奎 张维宾 张彩虹 涂苏中 |
2011年度 |
张玉英 朱亚兵 王楚明 何佩莉 唐庆银 刘永琴 张志谦 顾喜云 江 淇 周 静 窦瀚修 罗 秦 卫志红 郭大伟 牛培源 贾德奎 陈志军 |
2012年度 |
王楚明 张志谦 顾喜云 牛培源 郁顺华 裴 瑱 窦瀚修 刘永琴 孙桂芳 杨光焰 郭大伟 邵 军 罗 秦 周 静 唐庆银 邓小洋 |
2013年度 |
王 妍 王楚明 牛培源 毕玉江 朱亚兵 刘永琴 刘念祖 许 伟 杨光焰 李颖琦 张玉英 郁顺华 赵立辉 贺 妍 贾德奎 顾喜云 解丹阳 |
2014年度 |
马慧敏 王海兵 王楚明 牛培源 白 玉 朱亚兵 杨玉红 杨光焰 宋小明 张志谦 张海琼 金慧华 周晓彤 闻 雅 解丹阳 裴 瑱 |
2015年度 |
王品玲 王海兵 王楚明 白 玉 朱亚兵 杨光焰 何佩莉 宋小明 张玉英 张海琼 陈春华 金慧华 闻 雅 夏 昱 解丹阳 裴 瑱 |
学校从1985年开始有退休人员,1996年全校有离休、退休人员86人,其中离休人员5人。2007年底离退休人员为205人。2015年12月,学校有离休干部4人,退休人员350余人。
1988年,学校建立离退休教职工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党委副书记担任,委员由部分退休人员、组织部、人事处、财务处、后保处、工会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1989年,成立退休教职工管理办公室(退管办),人事处处长兼任退管办主任,设专职退管干部1名。
学校在离退休人员中建立党总支,选退休干部任书记,专职退管干部兼任党总支副书记;按照条块设立党支部,组织学习,开展活动。学校进一步落实“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老有所教”工作方针,依靠各党支部书记、块组长做好退休人员的各项工作。
徐汇校区建立离退休教职工活动中心,定期开放,为老同志提供活动和交流的场所。活动中心设有会议室、放映厅、卡拉ok室、书报杂志阅览室等,建立唱歌、书法、摄影等兴趣小组,组织开展适宜老年人的文化活动。每年敬老节和春节茶话会,校领导都要与会祝贺。
定期邀请校领导、专家作报告及专题讲座,介绍国家时事政治和学校发展情况等。组织学习骨干参加上海高校退管会召开的各类报告会。
建立特困对象、重病号档案,建立定期联系制度、患病探望制度、重大节假日探访制度。举办敬老节回校活动及节日慰问,定期对重点对象做好家访,夏送清凉、冬送温暖的“两送”活动。为高龄、一老养一老、患疾病生活困难老同志给予困难补助金、帮困金。全额为退休老同志办理“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续保。在自愿基础上建立帮困互助基金。
学校定期上门看望离休人员,每年安排离退休教职工到近郊旅游。采取措施鼓励老同志老有所学,参加老年大学学习。
学校在毕业生中择优选拔、培养,聘用为专职教师或管理人员,有的是立信会计学校毕业,有的是立信会计专科学校毕业后即留校。1932年5月,学校教职员中,顾哲云(顾准)、蒋春牧、李燮泉、韩曼涛、甘允寿、蒋春牧等为立信会计学校毕业的学生;杨国树、向江南、陈学文、王成杰是立信会计专科学校首届毕业生。他们在实践中成长,有的成长为有相当造诣的会计学家。1947年,欧阳仲华毕业于立信会计专科学校,1951年入立信会计图书用品社编辑部任编辑。1980年获上海市劳动模范,1986年回校任立信会计图书用品社总编辑,为恢复《立信会计丛书》《立信财经丛书》的编辑出版效力。欧阳仲华从事财经读物编辑工作40余年,1987年获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署、中国出版社工作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被评为1997-1999年度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学会优秀工作者。
复校后1983年首届大专生毕业,学校在应届毕业生中遴选18人留校,充实教职员队伍,以后选拔应届毕业生留校工作成为惯例。留校的这批教职员,多成为学校教学和管理的骨干。张维宾1984年毕业于立信会计专科学校,1985年进入立信会计专科学校任教,长期从事教学,2002年授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03年晋升会计学教授。
办学初期,学校有不少教员通过国内外进修提升自己。李文杰从北京通才商业学校毕业,取得会计师资格并在上海执行会计师业务,1932年考入东吴大学法学院,利用业余时间攻读取得法学学士学位。他既是学校会计学、商业法教师,又是执业会计师、律师。王庭桂先后在中华职业学校商科、立信会计学校就读,毕业后留校任教,继续在上海持志大学攻读。管锦康从中华职业学校毕业,1936年到学校工作,后考入东吴大学法学院攻读会计学,利用业余时间攻读取得学士学位,1947年学校资助其留学美国,获会计学硕士学位回到立信。居毅1951年7月毕业后留校任政治教师,9月学校送其到中国人民大学进修。
复校后,学校加大对师资队伍的建设,国内外进修的教师增多。1989年2月,副校长杨君昌赴英国北伦敦理工学院商学院作为期一年的学术访问;1992年4月在上海财经大学通过博士论文答辩,成为学校第一位委托培养的博士。2008-2016年,受国家公派、国家留基委、国际课程师资、上海市教委和校际交流项目派遣和资助,学校每年有教师出国出境访学进修。2008-2015年,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共有201位教师赴国外、境外访学进修。
表3-2-1 2008-2015年专任教师国外、境外访学统计一览表(单位:人)
年度 |
2015 |
2014 |
2013 |
2012 |
2011 |
2010 |
2009 |
2008 |
总 计 |
46 |
25 |
47 |
58 |
9 |
5 |
4 |
7 |
正高级 |
3 |
3 |
2 |
3 |
- |
- |
- |
- |
副高级 |
14 |
5 |
20 |
25 |
3 |
3 |
2 |
4 |
中 级 |
29 |
17 |
23 |
30 |
6 |
2 |
2 |
2 |
初 级 |
- |
- |
2 |
- |
- |
- |
- |
1 |
学校实施“优秀人才支持与培育计划”。2005-2007年,学校教师获“上海高校选拨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课题共78项。2007-2014年,学校教师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立项课题106项。2008-2015年,教师获“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的课题共148项。2007-2013年,学校教师获上海市“曙光计划”曙光计划立项6个课题;2007至2015年,学校教师获上海市“晨光计划”立项8个课题。学校共有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1人,曙光计划6人,晨光计划6人,
2007年11月,张奇峰入选第二期全国学术类会计领军(后备)人才。
2009年12月,万华林入选第三批全国学术类会计领军(后备)人才。
2011年12月,李颖琦入选第四批全国学术类会计领军(后备)人才。
2013年11月,罗秦入选国家税务总局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
2014年8月,王晓玲入选国家税务总局第二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
2008-2016年6月,学校分别遴选5位领军人才,14位学术带头人,25位青年学术带头人三个层次人才进行重点培养,85位教师入选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计划,9位教师入选国内访问学者计划,32位教师入选实验教师队伍建设计划,212位教师入选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230人次参加在职硕士、博士等学历学位进修,其中100人次取得硕士、博士学位,15人进入博士后流动站;591人参加教师学能提升计划。
第二节 引进与外聘
学校经过招聘及引进等措施,1986年12月底学校教师153名,比上一年增加38%。学校加大高级专业职务教师引进力度。2001年,学校教师中,教授1人,副教授51人。2002年1月,学校召开师资引进工作协调会议,组织招聘教师会。2004年12月,学校教授24人,副教授67人。新世纪,学校引进聘用的教师中,教授、副教授占41.7%;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占83.3%。2002-2012年,学校陆续引进的教授见表3-2-2。
表3-2-2 2002-2012年学校引进教授一览表
序号 |
姓名 |
晋升时间 |
学科 教授 |
引进时间 |
备注 |
1 |
单 宝 |
1999 |
经济学教授 |
2002年 |
|
2 |
黄家瑶 |
2001 |
哲学教授 |
2002年 |
|
3 |
褚雅芸 |
2002 |
英语教授 |
2004年 |
|
4 |
胡云祥 |
2000 |
金融学教授 |
2002年 |
|
5 |
刘念祖 |
2002 |
计算机应用教授 |
2004年 |
|
6 |
黄汉江 |
1993 |
工商管理 研究员 |
2002年 |
|
7 |
郭晓燕 |
2005 |
英语教授 |
2007年 |
|
8 |
黄 明 |
1998 |
会计学教授 |
2002年 |
|
9 |
单 薇 |
2002 |
统计学教授 |
2008年 |
|
10 |
赵迎春 |
|
税务学 教授 |
2005年 |
注册税务师 |
11 |
窦瀚修 |
|
研究员 |
2002年 |
律师 |
12 |
朱向红 |
2003 |
经济学教授 |
2006年 |
|
13 |
王楚明 |
2001 |
金融学教授 |
2006年 |
|
14 |
洪 玫 |
2005 |
信用管理 教授 |
2006年 |
|
15 |
刘福窑 |
|
数学 教授 |
2006年 |
获理学博士学位引进 |
16 |
郭大伟 |
2000 |
会计学教授 |
2002年 |
|
17 |
徐光寿 |
2006 |
教授 |
2008年 |
|
18 |
邓小洋 |
2002 |
会计学教授 |
2007年 |
|
19 |
邵 军 |
|
会计学教授 |
2007年 |
|
20 |
杨光焰 |
|
教授 |
2008年 |
|
21 |
廖 春 |
|
教授 |
2009年 |
2008年在德国柏林自由大学获博士学位,回国引进 |
22 |
涂丽萍 |
2005 |
英语教授 |
2012年 |
|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外聘专家主要有客座教授、特聘教授、上海“海外名师”和上海“东方学者”。学校加强学术交流,2003-2016年5月期间先后聘校外或国际学者119人为客座教授,详见本志第六篇第四章。
2010-2016年6月,上海立信会计学院聘外校和国际学者13人为特聘教授。
上海高校“东方学者”岗位计划于2007年底启动,主要资助从海外引进、在上海高校从事学科建设的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及其团队。中国籍人员全部具有海外经历。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依照上海市有关规定,聘任东方学者4人。
上海市教委设立上海“海外名师项目”,旨在支持和资助上海市市属高等院校积极引进国外高水平一流名师和研究人员来上海任教和开展合作科研,学生可以得到海外名师直接指导,使学校的科学研究水平得以提高,提升内涵发展水平。2016年6月,学校有3位海外名师。
第三节 思想政治教师
1980年复校后,学校负责教务人员分管学生工作,并向静安区教育局借多名教师分任班主任。随着学校办学规模扩大,系部建立学生工作的班主任队伍。1999年,学校建立政治辅导员制度,聘任首批13位政治辅导员。
学校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贯彻执行教育部24号令,在市教委统一部署下,根据学校办学实际,制定《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关于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陆续颁布和修订《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务聘任办法》《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关于非领导职务管理岗位职级认定和晋升的暂行办法》《上海立信会计学院辅导员选聘细则》《上海立信会计学院辅导员考核和评优管理细则》《上海立信会计学院辅导员考核(二级学院考核部分)补充规定》《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辅导员队伍规模与建设的定位,配套落实相关政策要求,规范辅导员队伍建设。学校进一步明确辅导员“双重身份、双线晋升和双重管理”。双重身份,即辅导员是由学校党委和行政委派到二级学院,并接受所在二级学院党政领导的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既属于教师队伍,又属于管理干部队伍。双重管理,即对辅导员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校级层面由党委学生工作部主要负责,党委组织部和人事处配合;院层面由二级学院党总支(分党委)负责日常工作管理,辅导员工作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总支副书记、副院长直接指导。双线晋升,即辅导员既可晋升行政职级,也可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2016年6月,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专兼职辅导员共74人,全部是中共党员,其中专职辅导员67人,兼职本科生辅导员5人,兼职研究生辅导员2人;他们均为硕士及以上学位,其中2名专职辅导员为博士学位,7名专职辅导员正在攻读博士学位;5名兼职辅导员中有3名具有博士学位。
辅导员是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日常管理、就业指导、心理健康以及学生党团建设等方面的教师。上海立信会计学院贯彻落实教育部要求,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学生工作水平。每个辅导员一般管理一个或数个班级,实行辅导员月报表制度,内容包括辅导员授课、学习及带班情况,带班情况中包括班级人数变动数据和原因、班级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家庭或个人重要变故人数、辅导员召开班会、走访学生寝室、与学生谈心及与任课老师交流等记录。以月报表形式将辅导员主要工作记录下来,痕迹化管理为科学规范管理提供可靠数据。
学校制定辅导员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研能力提升计划,形成科研成果奖励机制。学校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设立思政理论课教育教学研究专项课题项目,将研究成果汇编《思想绽放——辅导员论文集》,共收录思政教育论文89篇。有的辅导员将自己的工作心得编撰成册出版。2014年,兰丽丽出版专著《你有一个辅导员》,张银爽出版专著《流年撷花——一位高校辅导员的工作手记》。2014年,兰丽丽获得上海市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2013年李政老师的爱立信职业(生涯)工作室,郭慧君老师的春苗职业(生涯)发展教育工作室,获上海市教委立项。2015年,许玫老师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为题的“上海高校辅导员名师工作室”获市教委立项。学校党委书记或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副校长牵头,辅导员参与编撰出版一些图书。辅导员承担《大学生诚信教育》《大学生心理辅导与体验》必修课教学任务,完成自编《大学生心理辅导与体验》《大学生军事理论基础教程》教材工作等。
2011年出版的《学以践行——党建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董金平主编),主要由2008-2011年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教职工撰写近300篇理论文章中精选39篇论文编辑、整理而成,同时还汇编学校纪念建党90周年主题组织生活评比中5个最佳案例和12个优秀案例,是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阶段性成果的汇编。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鼓励辅导员在做好本职工作基础上,承担一定量的教学工作,发挥辅导员的专长、发展辅导员的专业,实现教学与科研相长。学校规定硕士辅导员从事辅导员工作满2年、博士辅导员从事辅导员工作满1年,具备讲师专业技术职务,完成基本工作量且考核合格的辅导员,可根据实际情况承担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政策教育、诚信教育、军事理论、心理健康教育、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艺术修养等课程教学工作。授课次数原则上每周2课时,特殊原因每周不超过4课时。
学校重视网络思政教育,推动开展易班文化活动,构建“校级易班工作站——院级易班工作分站——班级易班班长”三级工作网络,配备校、院两级易班指导老师,主要由辅导员担任。学校重视提高辅导员网络素养,组织辅导员参加上海市辅导员网络素养轮训班,还积极参加市易班发展中心组织的交流、学习、培训活动。在指导老师和学生共同努力下,2013/2014/2015年学校易班工作站连续获“上海市十佳工作站”称号。
学校根据加强辅导员矩阵式管理工作需求及特点,设立心理咨询、职业规划、创新创业指导、学生事务管理等多个专业方向,鼓励辅导员就这些专业领域深入探索研究,考取各种专业资格证书,努力发展成为相关领域专家。2013年6月至11月,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专门邀请心理培训机构为立信33名辅导员进行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培训,还多次举办职业规划师、创业指导师培训班。到2015年底,上海立信会计学院获得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的辅导员共计23人,上海市学校心理咨询中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12人,获得职业规划师、创业指导师资格证书的辅导员共计55人。
第三章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第一节 岗位设置
民国时期,学校按照惯例每学年须向国民政府教育部呈报教员履历供审核备案。私立高校的校长拥有一定的办学自主权,根据教师的学术水平和能力突破政府的一些规定,可以内部设岗聘任。有的当时并没有大学文凭、或代表性著作,校长认为其学术潜力大,可以聘其为教员。1937年,学校将顾准列为立信会计专科学校编辑部副主任的职员系列,呈报教育部其学历是中华职业学校商科和立信会计学校毕业,取得教育部备案。顾准在立信会计专科学校担任“银行会计”的教员,并经潘序伦推荐,顾准被私立圣约翰大学、之江大学聘为“银行会计”兼职教员。1947年,立信会计专科学校呈报教育部的教员履历,韩曼涛的学历是浙江省立第五师范学校、立信会计专修学校,但有两部学术著作出版,学校聘任韩曼涛为“银行会计”的教员。
1940年10月,国民政府教育部颁布《大学及独立学院教员资格审查暂行规程》,教育部高教司同时下发《大学及独立学院教员资格审查暂行规程施行细则》,规定全国各专科以上大学各级教员均需报教育部进行教员资格审查,以及副教授以下教师升等审查办法作出规定。学校须将教员的履历表、毕业证和学位证、著作、服务证明等上交教育部,由教育部学术审议委员会审核。按照教育部规定,专任教员应占全数三分之二以上。国民政府教育部决定高等学校教员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对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的资格审查和证书发放。
1941年2月,立信会计专科学校按照要求,将潘序伦、李文杰、李鸿寿、钱迺澂、张更生、王逢辛、陈文麟、刘芷休等20人有关资料呈送教育部审核。1942年10月17日,经教育部学术审议委员会审核,陆宗蔚的副教授合格。1943年11月,经教育部审核,陈文麟、陈学文、王成杰、陈永林、杨国树等教员资格经审查合格;其中,陈文麟原为教授,现改为讲师,陈文麟即可依“教员申请升等办法”之规定请作升等为副教授审查;陈学文、王成杰原为讲师,现改为助教,他们可到1946年8月作申请升等审查。1944年3月,潘序伦、钱素君、张蕙生,经国民政府教育部审查合格定为教授。次年2月24日,教育部向立信会计专科学校潘序伦、钱素君、张蕙生教授颁发“专科以上学校久任教员”证书,分别发给奖金1500元。李文杰、陈文麟、李鸿寿等虽没有被教育部审定为教授,但在学校内部聘为教授。
1952年10月学校被裁并,李鸿寿、郭森麒等调上海财经学院任教授。
1980年复校。1983年9月中央决定暂停职称评定工作并进行整顿。1985年1月24日,学校成立学术委员会和业务技术职称评定委员会,开始对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进行评审,1987年4月成立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可具备教师中级技术职务评审权,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报送上海市有关评审机构进行评审。1988年2月,学校首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结束,共评聘202人,加上原有84人,教职工中现有各类专业技术职务共286人。1990年10月18日,经上海市财贸办批准,学校成立教师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2002年8月27日,上海市人事局颁布《关于同意上海高校试行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复函》《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结构比例和高级职务岗位设置的意见(试行)》;9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颁布《﹤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的实施细则(试行)》,将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由职称评审制改为聘任制。学校遵照上级要求,进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每一聘期为三年。
2009年9月起,开始实行《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人事分配改革方案(试行)》。根据学校岗位任务和性质的不同,学校人员编制主要分为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党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与附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这个方案提出,教师编制(为完成教育任务而配备的从事教学、科学研究以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占总编制的70%以上;教学辅助人员编制(为完成学校教育教学服务而配备的从事实验、工程技术、图书信息资料、档案管理和电化教育等服务工作的人员)占总编制的10%左右;党政管理人员编制(从事党务、行政管理、行政事务工作以及工团工作所需配备的人员)占总编制的15%左右;工勤人员与附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相关单位配备的从事基础服务性工作的人员编制和学校附属单位中现有的事业人员)占总编制的5%左右。
2009年,上海市发布《上海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沪委办发[2009]40号),2010年9月26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关于﹤上海市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启动上海市属高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规定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根据高校社会功能和人员结构特点,专业技术岗位是高校主体岗位,一般不低于单位总岗位量的70%,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中的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5%。高校专业技术岗位分为高、中、初不同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为一至七级,正高级岗位对应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对应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三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三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
学校根据学科、专业设置和学校实际需要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岗位设置坚持总量控制原则、重点扶持原则和动态平衡原则。教师职务岗位根据学校所承担教学、科研等工作任务和学校学科建设等需要,在市教委批准总编制和核定教师职务岗位总数内设置。
2011年,学校贯彻上级决定,制定《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草案)》,将学校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三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为总量的78%,管理岗位为总量的20%,工勤岗位为总量的2%。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的主体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高校研究系列、图书资料系列、档案系列、会计系列、卫生技术系列、实验系列、工程技术系列、出版系列、审计系列、统计系列等11个系列。根据上海市的有关规定,教学型高校教授、副教授岗位比例的最高控制目标分别为6%和29%,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中高级岗位比列,原则上不超过教师岗位以外专业技术岗位总数的15%。《上海立信会计学院设置方案》规定,专业技术岗位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的结构比例分别是6%、29%、62%、3%。
2013年,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虑到学校开展专业硕士学位培养工作的实际情况,分别将正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调整为7%和32%。
第二节 岗位聘任
复校后,学校按照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事业编制数,设立不同岗位职级,明确岗位职责、聘任条件和岗位任务,实施岗位聘任和聘约管理,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
编制核定方法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的有关文件规定,参照国内同类高校的核编方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核定各类编制数。对于教师编制和聘任,暂按师生比1∶20测算;专业教师编制数(含专职辅导员编制数),根据专业培养方案、专业数和学生规模等进行具体核定。其中专职辅导员的编制归属到二级单位,按师生比1∶200测算。公共基础课教师编制与聘任人数,以学校实际情况为依据,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有关文件。
1996年,学校教职工585人(其中聘用退休人员46人),岗位设置并聘任高级职称(教授、副教授)39人,中级职称148人,初级职称56人。
2005年,学校教职工616人,岗位设置并聘任教授(正高)29人,副教授(副高)79人,讲师(中级技术职务)200人,初级115人。
2009年,教职工772人,岗位设置并聘任教授(正高)41人,副教授(副高)152人。讲师(中级)296人,助教(初级)102人。
2015年12月,教职工832人,岗位设置并聘任教授43人,副教授170人,讲师390人,助教113人。
2008-2015年,学校设置并聘任教授、研究员、研究馆员、编审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共66人。
表3-3-1 2008-2015年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聘任一览表(排名不分先后)
万华林 |
马慧敏 |
王中亮 |
王汉兴 |
王双成 |
王守杰 |
王品玲 |
王楚明 |
孔祥成 |
龙英锋 |
邓小洋 |
江 淇 |
刘念祖 |
刘显娅 |
刘福窑 |
孙桂芳 |
朱向红 |
朱坚强 |
毕玉江 |
吴尚云 |
邢传鼎 |
严 筠 |
李世平 |
李延均 |
李海波 |
李颖琦 |
李惟莊 |
陈 云 |
陈力生 |
陈志友 |
励景源 |
金慧华 |
单 宝 |
单 薇 |
张介明 |
张奇峰 |
张维宾 |
张慧荣 |
罗 秦 |
胡云祥 |
邵 军 |
邵瑞庆 |
洪 玫 |
赵迎春 |
俞时权 |
唐海燕 |
徐光寿 |
涂丽萍 |
贾德奎 |
郁顺华 |
曹惠民 |
黄 明 |
黄汉江 |
黄家瑶 |
郭大伟 |
郭晓燕 |
楼军江 |
彭汉香 |
褚雅芸 |
廖 春 |
程新章 |
隋淑英 |
董金平 |
曹 中 |
裴 瑱 |
窦汉修 |
|
2008-2015年,学校设置并聘任副教授、副研究馆员、高级工程师、高级讲师、高级会计师、副编审、高级实验师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237人。
表3-3-2 2008-2015年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聘任一览表(排名不分先后)
楼军江 |
胡厚麟 |
李延绍 |
郁顺华 |
桑秀藩 |
唐庆银 |
张丕强 |
张志谦 |
汪雪兴 |
贾德奎 |
李颖琦 |
胡启鸿 |
李江萍 |
张奇峰 |
柳 青 |
应淑仪 |
杨家亲 |
袁国红 |
付 君 |
白 莉 |
李 氟 |
吴 涛 |
张海霞 |
姚 津 |
徐 兵 |
龚明晓 |
张玉英 |
杨克泉 |
梅 劲 |
施用进 |
吴向阳 |
贺 妍 |
徐德镛 |
徐爱农 |
高前善 |
袁 敏 |
汪晓林 |
朱亚兵 |
马永生 |
李宪立 |
曾 峣 |
赵立辉 |
张红玉 |
赵大平 |
潘瑞姣 |
程新章 |
马慧敏 |
关凤利 |
陈 兵 |
高晓娟 |
王更新 |
龙英锋 |
崔文秀 |
李延均 |
那丽春 |
张 明 |
朱伟民 |
赵斯泓 |
沈学桢 |
杨敏华 |
王品玲 |
陈雪翎 |
丁大勇 |
贺 哲 |
徐启龙 |
张慧荣 |
张奚瑜 |
周春梅 |
朱榴芳 |
陆美芳 |
杨林林 |
王守杰 |
吴继侠 |
连 蜀 |
洪光星 |
吴红燕 |
刘 燚 |
戴世灏 |
李玲芬 |
李国林 |
张建华 |
金慧华 |
刘显娅 |
都菊英 |
宋灵熒 |
刘国荣 |
汤伟康 |
马建钢 |
盛明华 |
徐 荟 |
施 扬 |
张乐敏 |
廖 春 |
杜 莉 |
章立军 |
任凌玉 |
袁 敏 |
何 芹 |
万华林 |
韩志丽 |
张颖香 |
李菁华 |
杨玉红 |
李 雪 |
张 燕 |
史浩江 |
张利兵 |
吴元波 |
罗 秦 |
忻瑞婵 |
胡翠华 |
朱祥德 |
周 华 |
卫志红 |
承 华 |
叶丽华 |
范连义 |
孔祥成 |
姚惠兰 |
颜元杰 |
隋淑英 |
刘孝兰 |
陈乃激 |
刘永琴 |
宋小明 |
李瑞海 |
李 锋 |
刘 雯 |
石 薇 |
谭云清 |
张以彬 |
毕玉江 |
黄 波 |
程丽萍 |
闫 锐 |
王晓玲 |
颜云志 |
刘春发 |
张红萍 |
王 旭 |
陈 芳 |
刘云娜 |
屠 芳 |
石磊敏 |
周亦群 |
蒙英华 |
王丽娜 |
赵晓霞 |
鲜于丹 |
周新辉 |
刘 颖 |
邓桂丰 |
方茂中 |
郑 飞 |
苏歧英 |
谭建明 |
周丽珍 |
吴明华 |
郭思永 |
肖成民 |
王志伟 |
齐 源 |
刘 云 |
孙力军 |
姜华东 |
宁薛平 |
彭锻炼 |
罗小兰 |
顾 超 |
王 华 |
陈 娓 |
孙国亮 |
罗会德 |
张 云 |
郭 昱 |
巩 娜 |
李 氟 |
刘凤霞 |
王 凤 |
王延军 |
李伯涛 |
李永刚 |
夏 昱 |
杨 超 |
张红萍 |
张会清 |
许 玫 |
周国明 |
毕玉芳 |
王双英 |
彭 飞 |
袁芳英 |
李小平 |
卞世博 |
朱迎春 |
金立理 |
陈丽霞 |
畅秀平 |
罗艳蕊 |
沈 劼 |
张银爽 |
杨克泉 |
王 平 |
陈铭仁 |
王 晟 |
陶爱元 |
付剑锋 |
王云娟 |
董卉娜 |
郑 忠 |
李祖新 |
万峰 |
王 妍 |
牛培源 |
黄 真 |
程肖芬 |
陈春华 |
李湖生 |
张秀峰 |
吴湘平 |
姚水林 |
曹顺良 |
王新华 |
许 伟 |
李远杰 |
王镇海 |
王 扬 |
方士华 |
戎其玉 |
徐小霞 |
余 榕 |
张巧玲 |
赵新民 |
陆盛强 |
畅晋华 |
蔡莉萍 |
叶斗彪 |
|
|
|
第三节 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与初聘
学校教师职务岗位设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高等教育研究系列职务岗位设置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研究实习员;其他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按上海市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工作需要设置。专业技术职务每一聘期为三年。
根据《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关于初聘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的暂行办法》和有关文件的规定,学校每年进行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经过公布岗位,个人申请,部门思想品德、教育教学考察,二级学术委员会评议,聘任小组初聘,本单位公示,校材料审核小组审核,校思想品德、教育教学考察,公示,校外评议机构评审,校学术委员会考评等程序,学校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进行综合考评并投票表决、公示,校党委通过。
2002-2004年,学校在专科阶段有4位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并初聘为教授(研究员、研究馆员等)。2005-2015年,学校有27位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并初聘为教授(研究员、研究馆员等)。
表3-3-3 2002-2004年上海立信会计专科学校晋升为教授(正高)人员一览表
姓名 |
工作部门 |
初聘年份 |
序号 |
姓名 |
工作部门 |
初聘年份 |
|
1 |
张介民 |
人文社科部 |
2002 |
2 |
曹 中 |
财务管理系 |
2003 |
3 |
孙桂芳 |
金融学系 |
2003 |
4 |
李惟莊 |
会计学系 |
2004 |
2002-2015年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晋升为教授(正高)人员一览表 |
|||||||
5 |
王双成 |
信息科学系 |
2005 |
6 |
陈志友 |
国际贸易与经济系 |
2005 |
7 |
裴 瑱 |
国际经济与贸易系 |
2006 |
8 |
王中亮 |
工商管理系 |
2006 |
9 |
陈力生 |
审计学系 |
2006 |
10 |
彭汉香 |
工商管理系 |
2007 |
11 |
江 淇 |
图书馆 |
2007 |
12 |
朱坚强 |
党委(校长)办公室 |
2007 |
13 |
李延均 |
财税学院 |
2008 |
14 |
张慧荣 |
外语学院 |
2008 |
15 |
楼军江 |
党委(校长)办公室 |
2008 |
16 |
程新章 |
经贸学院 |
2009 |
17 |
郁顺华 |
党委宣传部 |
2009 |
18 |
龙英锋 |
文法学院 |
2009 |
19 |
金慧华 |
文法学院 |
2009 |
20 |
隋淑英 |
思政教研部 |
2010 |
21 |
刘显娅 |
文法学院 |
2010 |
22 |
张奇峰 |
会计与财务学院 |
2011 |
23 |
贾德奎 |
风险管理研究院 |
2012 |
24 |
王守杰 |
文法学院 |
2012 |
25 |
万华林 |
会计与财务学院 |
2013 |
26 |
李颖琦 |
立信会计研究院 |
2013 |
27 |
王品玲 |
数学与信息学院 |
2013 |
28 |
毕玉江 |
经贸学院 |
2014 |
29 |
罗 秦 |
财税学院 |
2014 |
30 |
马慧敏 |
高职学院 |
2014 |
31 |
孔祥成 |
思政部 |
2014 |
|
2005-2015年,学校教职员有153人晋升并初聘为副教授(副研究员、副研究馆员等)。
表3-3-4 2005-2015年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晋升并初聘为副教授(副高)人员一览表
序号 |
姓名 |
工作部门 |
序号 |
姓名 |
工作部门 |
2005年 |
|||||
1 |
柳 青 |
会计学系 |
2 |
杨克泉 |
财务管理系 |
3 |
马慧敏 |
国际贸易与经济系 |
4 |
张丕强 |
金融学系 |
5 |
吴红燕 |
人文社科部 |
6 |
施 扬 |
人文社科部 |
7 |
刘国荣 |
体育教学部 |
8 |
姚水林 |
图书馆 |
9 |
李湖生 |
图书馆 |
|
||
2006年 |
|||||
1 |
张奇峰 |
会计学 |
2 |
李 氟 |
会计系 |
3 |
袁国红 |
会计学 |
4 |
吴向阳 |
财务管理 |
5 |
汪晓林 |
审计系 |
6 |
袁 敏 |
审计系 |
7 |
马永生 |
工商管理系 |
8 |
朱亚兵 |
工商管理系 |
9 |
李宪立 |
工商管理系 |
10 |
曾 峣 |
工商管理系 |
11 |
张 明 |
信息科学系 |
12 |
潘瑞姣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13 |
张红玉 |
国际经济与贸易系 |
14 |
陈 兵 |
金融学系 |
15 |
高晓娟 |
金融学系 |
16 |
黄 真 |
图书馆 |
17 |
蔡莉萍 |
出版社 |
|
||
2007年 |
|||||
1 |
吴 涛 |
会计学系 |
2 |
白 莉 |
会计学系 |
3 |
张海霞 |
会计学系 |
4 |
施用进 |
财务管理系 |
5 |
贺 妍 |
财务管理系 |
6 |
梅 劲 |
财务管理系 |
7 |
徐爱农 |
财务管理系 |
8 |
高前善 |
审计学系 |
9 |
王小玲 |
信息科学系 |
10 |
周 剑 |
国际贸易与经济系 |
11 |
赵大平 |
国际贸易与经济系 |
12 |
贾德奎 |
金融学系 |
13 |
张建华 |
法律系 |
14 |
徐启龙 |
外语系 |
15 |
王守杰 |
人文社科系 |
16 |
都菊英 |
体育教学部 |
17 |
李颖琦 |
立信会计研究院 |
|
||
2008年 |
|||||
1 |
杜 莉 |
会计与财务学院 |
2 |
章立军 |
会计与财务学院 |
何 芹 |
会计与财务学院 |
4 |
任凌玉 |
会计与财务学院 |
|
5 |
万华林 |
会计与财务学院 |
6 |
韩志丽 |
会计与财务学院 |
7 |
李菁华 |
工商管理学院 |
8 |
杨玉红 |
工商管理学院 |
9 |
李 雪 |
经贸学院 |
10 |
张 燕 |
经贸学院 |
11 |
史浩江 |
经贸学院 |
12 |
张利兵 |
金融学院 |
13 |
罗 秦 |
财税学院 |
14 |
周 华 |
数学与信息学院 |
15 |
朱祥德 |
数学与信息学院 |
16 |
忻瑞婵 |
数学与信息学院 |
17 |
胡翠华 |
数学与信息学院 |
18 |
承 华 |
外语学院 |
19 |
姚惠兰 |
文法学院 |
20 |
孔祥成 |
文法学院 |
21 |
颜元杰 |
体育教学部 |
22 |
刘孝兰 |
体育教学部 |
23 |
陈乃激 |
高职学院 |
24 |
张乐敏 |
党委学生工作处、学生处 |
25 |
张颖香 |
工商管理学院 |
26 |
卫志红 |
外语学院 |
2009年 |
|||||
1 |
李 锋 |
会计与财务学院 |
2 |
刘 雯 |
工商管理学院 |
3 |
谭云清 |
工商管理学院 |
4 |
张以彬 |
工商管理学院 |
5 |
石 薇 |
工商管理学院 |
6 |
屠 芳 |
高职学院 |
7 |
周亦群 |
高职学院 |
8 |
李瑞海 |
风险管理研究院 |
9 |
毕玉江 |
经贸学院 |
10 |
黄 波 |
金融学院 |
11 |
程丽萍 |
金融学院 |
12 |
闫 锐 |
财税学院 |
13 |
王晓玲 |
财税学院 |
14 |
颜云志 |
数学与信息学院 |
15 |
张红萍 |
外语学院 |
16 |
刘春发 |
外语学院 |
17 |
刘永琴 |
人事处 |
18 |
王 旭 |
文法学院 |
19 |
刘云娜 |
体育部 |
20 |
石磊敏 |
高职学院 |
21 |
吴湘萍 |
图书馆 |
|
||
2010年 |
|||||
1 |
王丽娜 |
工商管理学院 |
2 |
赵晓霞 |
经贸学院 |
3 |
鲜于丹 |
金融学院 |
4 |
周新辉 |
金融学院 |
5 |
蒙英华 |
开放经济与贸易研究中心 |
6 |
邓桂丰 |
数学与信息学院 |
7 |
刘 颖 |
数学与信息学院 |
8 |
方茂中 |
数学与信息学院 |
9 |
谭建明 |
体育教学部 |
10 |
周丽珍 |
体育教学部 |
11 |
方士华 |
出版社 |
12 |
余 榕 |
出版社 |
13 |
李远杰 |
信息化办公室 |
|
||
2011年 |
|||||
1 |
肖成民 |
会计与财务学院 |
2 |
郭思永 |
会计与财务学院 |
3 |
王志伟 |
会计与财务学院 |
4 |
刘 云 |
工商管理学院 |
5 |
齐 源 |
工商管理学院 |
6 |
姜华东 |
金融学院 |
7 |
孙力军 |
金融学院 |
8 |
宁薛平 |
金融学院 |
9 |
彭锻炼 |
财税学院 |
10 |
罗小兰 |
财税学院 |
11 |
陈 娓 |
数学与信息学院 |
12 |
顾 超 |
数学与信息学院 |
13 |
王 华 |
数学与信息学院 |
14 |
罗会德 |
思政教研部 |
15 |
孙国亮 |
文法学院 |
16 |
牛培源 |
学科建设处 |
17 |
吴明华 |
会计与财务学院 |
|
||
2012年 |
|||||
1 |
郭 昱 |
会计与财务学院 |
2 |
巩 娜 |
会计与财务学院 |
3 |
王 凤 |
工商管理学院 |
4 |
刘凤霞 |
工商管理学院 |
5 |
杨 超 |
数学与信息学院 |
6 |
畅秀平 |
高职学院 |
7 |
王延军 |
经贸学院 |
8 |
张 云 |
金融学院 |
9 |
李伯涛 |
财税学院 |
10 |
李永刚 |
财税学院 |
11 |
张会清 |
高职学院 |
12 |
程肖芬 |
学报编辑部 |
13 |
夏 昱 |
数学与信息学院 |
|
||
2013年 |
|||||
1 |
王双英 |
经贸学院 |
2 |
袁芳英 |
金融学院 |
3 |
朱迎春 |
财税学院 |
4 |
李小平 |
风险管理研究院 |
5 |
卞世博 |
风险管理研究院 |
6 |
畅秀平 |
高职学院 |
7 |
金立理 |
外语学院 |
8 |
陈丽霞 |
外语学院 |
9 |
陈春华 |
学报编辑部 |
10 |
毕玉芳 |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
2014年 |
|||||
1 |
董卉娜 |
会计与财务学院 |
2 |
王 平 |
会计与财务学院 |
3 |
陈铭仁 |
金融学院 |
4 |
王 晟 |
金融学院 |
5 |
王云娟 |
数学与信息学院 |
6 |
付剑锋 |
数学与信息学院 |
7 |
陶爱元 |
数学与信息学院 |
8 |
王 妍 |
党委宣传部 |
9 |
张银爽 |
会计与财务学院 |
10 |
沈 劼 |
就业指导中心 |
2005-2015年,学校教职员有358人晋升并初聘为讲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有186人晋升并初聘为助教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名单略)。
表3-3-5 2005-2015年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晋升并初聘为中级技术职务人员一览表
肖 琳 马永生 刘凤霞 沈 晖 周 剑 杨子敬 李光洲 贾德奎 金登贵 陈稳进 陈业俊 陶爱元 杨 芹 孙家蓉 孔祥成 周晓静 徐玉芬 李朝晖 尹晓春 张春萍 徐正山 李 旸 李远杰 沙基立 余 榕 陈 旻 |
2006年 |
杜 莉 刘睿洁 柴庆孚 杨 罡 李菁华 齐 源 胡翠华 孙晓霓 赵大平 李 雪 高鸣霞 闫 锐 王 旭 顾 超 傅云斌 王 琳 袁 静 陆 艳 徐秋波 郑 姬 唐莉莉 李海洁 姜丽丽 陈芝峂 王亚南 邓 娜 牛媛媛 章 斌 李 竝 |
2007年 |
章立军 何 芹 石 薇 胡 斌 王丽娜 冷翠平 毕玉江 张 云 黄 波 王晓玲 颜云志 邓 君 王爱华 王佳鸣 马 爽 朱娟娟 王 勇 谈 娟 谭丽华 张宝玮 石磊敏 阮慧荣 姚 杰 卢 璐 梁艳芳 王 松 熊志刚 袁 征 陈春华 何 亮 刘 妍 夏 昱 赵海益 孔志强 徐利民 潘宏凯 曹礼龙 梁 臻 苏艺彬 王斯琪 解丹阳 周 杰 倪 燕 |
2008年 |
董卉娜 王志伟 吕艾维 苏丹宁 方 媛 肖成民 郭 昱 侯历华 谭云清 张以彬 董 焱 石金海 李 婉 罗小兰 李伯涛 彭锻炼 孙力军 鲜于丹 杨 超 王 华 陈 娓 刘 颖 方茂中 邓桂丰 许广林 曹 锋 钱妮娜 汤 越 李佳燕 张迎迎 王 燕 赵 亮 张雨明 陈亚芹 黄 哲 孙国亮 郭 莹 徐 亚 蒙英华 卞世博 袁国栋 贾莉莉 吴恒忆 王 渊 张翠芳 赵志梅 黄小玲 李红军 施振菁 郭加林 胡荣荣 朱 盼 张银爽 孟昭萍 张 薇 黄星繁 朱丽莉 王卓敏 翟孝强 薛 芳 孙黎黎 杜瑞杰 高 瑞 张 玉 闻 雅 李 政 王 铂 毕玉芳 田守花 |
2009年 |
巩 娜 郭思永 朱启红 蔡伟雄 刘亚琴 苏立峰 卢桂林 王立庆 林 典 周 晶 刘 军 曹 楠 梅 义 阎 捷 王 燕 王 亭 王煜华 王海兵 江海英 姚家清 姚晓东 李 茸 吴明华 周 华 汪利祥 何红炬 王 昕 郭慧君 高永祥 王 妍 陈科嘉 王 婧 沈丽萍 毛 新 曹露燕 毕天睿 陈志军 张海琼 张 婷 黄 嵘 张 莎 肖景蓉 张俊英 吴剑飞 赵 伟 沈 劼 武海涛 李 强 吴 甜 |
2010年 |
王 平 王 凤 王万力 张会清 宁薛平 袁芳英 王 晟 朱迎春 李永刚 付剑锋 周 静 罗国辉 季晓峰 刘 杰 秦廷宏 程雪婷 高玲玲 李秀珍 俞俊利 戚 颖 李 益 李 伟 杨飒爽 黄小玲 李红军 程肖芬 熊 会 孙晓茹 余枭然 吴明华 赵振举 兰丽丽 陈 楠 周金花 杨陆峰 张 希 王 洁 章小亮 余 慧 赵春苗 叶志华 吴雪源 |
2011年 |
林振兴 叶飞腾 邹香清 王凤华 胥佚萱 王玉龙 段 芳 陈 冬 刘 晶 刘利源 张 珉 李小平 俞昊东 胡凤霞 曾昭平 沈晓欢 吴志强 高莉敏 刘 玲 王荣祥 邵 宁 李 森 谢何融 孙庆武 张 蕾 周升铭 吴军祥 王 哲 钱 澄 张金晶 罗 娇 应 莹 高美玲 孙丽娜 |
2012年 |
施 堃 翟森竞 柯 华 王雅萍 周 盈 郑 义 谭 娜 高丽敏 桑瑞聪 黄 鑫 徐颖勰 王东明 徐楠楠 杨凌霄 李天祥 刘国平 史 册 沈其骅 宋世俊 周 亮 林 静 廖 莉 张锡华 成富磊 房华强 吴佳怡 杨晓丽 肖 伟 张嘉薇 高鹏程 王 璐 彭 韡 赵建芬 |
2013年 |
董士钧 杨 鲁 王 瑞 李媛媛 鲁 璐 李 文 汪利锬 许金超 叶晓佳 顾 颖 胡 睿 唐一方 盛 炯 张海瑞 |
2014年 |
韩维芳 吕明洁 刘 明 王 开 黄 伟 刘小华 陈巧玉 罗雅琴 任 武 孔令娴 朱颖隽 李祥亮 贾 佳 刘庆芳 王 青 李 静 范存遥 王全来 王 莉 |
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结构不断优化,主要表现为“两降低三增加”。两降底,一是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从2005年115人,逐年减少到2015年底为113人;二是未定职级的人数从2005年193人下降到2015年底116人。三增加,是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人数和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人数逐年增加,分别从2005年的200人、79人、29人增加到390人、170人和43人。
表3-3-7 2005-2015年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结构一览表单位:人
年度 |
2005年 |
2007年 |
2009年 |
2010年 |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总 计 |
616 |
680 |
772 |
780 |
795 |
798 |
818 |
829 |
832 |
正 高 级 |
29 |
38 |
41 |
44 |
47 |
45 |
44 |
46 |
43 |
副 高 级 |
79 |
103 |
152 |
160 |
163 |
169 |
172 |
174 |
170 |
中 级 |
200 |
251 |
296 |
336 |
366 |
379 |
389 |
380 |
390 |
初 级 |
115 |
117 |
102 |
98 |
83 |
79 |
76 |
96 |
113 |
未定职级 |
193 |
171 |
181 |
142 |
136 |
126 |
137 |
133 |
116 |
学校教师中,以专任教师为主体。专任教师队伍年龄结构,呈现中间大两头小的态势,即29岁及以下和55岁以上的人数不多,35-44岁年龄段的专任教师比例较大。
表3-3-8 2008-2015年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专任教师年龄结构一览表(单位:人)
年度 |
合计 |
29岁及以下 |
30-34岁 |
35-39岁 |
40-44岁 |
45-49岁 |
50-54岁 |
55-59岁 |
60-64岁 |
65岁及以上 |
2015 |
563人 |
44 |
113 |
143 |
95 |
59 |
70 |
36 |
3 |
|
2014 |
547人 |
38 |
134 |
137 |
79 |
71 |
57 |
28 |
3 |
|
2013 |
558人 |
49 |
150 |
129 |
77 |
79 |
42 |
30 |
2 |
|
2012 |
541人 |
81 |
145 |
105 |
64 |
80 |
30 |
35 |
1 |
|
2011 |
539人 |
97 |
138 |
92 |
63 |
76 |
45 |
25 |
3 |
|
2010 |
504人 |
99 |
120 |
81 |
72 |
62 |
42 |
26 |
2 |
|
2009 |
476人 |
99 |
111 |
71 |
67 |
53 |
48 |
25 |
2 |
|
2008 |
462人 |
109 |
97 |
65 |
75 |
37 |
56 |
19 |
3 |
1 |
学校专任教师学历结构不断优化,一是本科学历者逐渐减少,2007年到2015年从232人减少为154人。二是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者逐年增加,2007年到2015年,博士研究生学历者从58人增加到233人,硕士研究生学历者从149人增加到252人。
表3-3-9 2007-2015年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专任教师学历(位)结构一览表(单位:人)
年度 |
合计 |
博士研究生 |
硕士研究生 |
本科 |
专科及以下 |
||||||||||
计 |
其中:获学位 |
计 |
其中:获学位 |
计 |
其中:获学位 |
计 |
其中:获学位 |
计 |
其中:获学位 |
||||||
博士 |
硕士 |
博士 |
硕士 |
博士 |
硕士 |
博士 |
硕士 |
博士 |
硕士 |
||||||
2015 |
563 |
233 |
252 |
233 |
233 |
175 |
175 |
154 |
77 |
1 |
|||||
2014 |
547 |
221 |
244 |
221 |
221 |
167 |
167 |
158 |
77 |
1 |
|||||
2013 |
558 |
200 |
257 |
200 |
200 |
175 |
175 |
180 |
81 |
3 |
1 |
||||
2012 |
541 |
185 |
236 |
185 |
185 |
159 |
159 |
193 |
76 |
4 |
1 |
||||
2011 |
539 |
169 |
231 |
169 |
169 |
158 |
158 |
207 |
11 |
||||||
2010 |
504 |
149 |
203 |
143 |
143 |
149 |
149 |
207 |
53 |
5 |
1 |
||||
2009 |
476 |
119 |
140 |
119 |
119 |
140 |
140 |
212 |
5 |
||||||
2008 |
462 |
99 |
139 |
99 |
99 |
139 |
139 |
218 |
6 |
||||||
2007 |
420 |
58 |
149 |
58 |
58 |
124 |
124 |
232 |
25 |
6 |
第四章 工资与福利
民国时期,南京国民政府颁布并实施《大学教员薪俸表》,大致确定高等学校教员薪俸标准,在国立大学执行。《大学教员薪俸表》将教员薪俸等级分为4等12个级。
表3-4-1 1927年国民政府大学教员薪俸表(单位:元/月)
等级 |
教授 |
副教授 |
讲师 |
助教 |
一级 |
500 |
340 |
260 |
180 |
二级 |
450 |
320 |
240 |
160 |
三级 |
400 |
300 |
220 |
140 |
1932年,国民政府教育部决议,将大学教员分为教授、副教授、助教授、讲师四个等级,并对高等学校教员月薪作出修正,教授月薪调整为400-600元,副教授为260-400元等,教员待遇有一定提高。1940年,行政院颁布《大学及独立学院教员聘任待遇暂行规程》,教员分为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4个等级,教授分为9个级,其余3个等级各分为7个等级。学校教职员等级与薪资,遵照国民政府行政院颁布的规程。私立高等学校为吸引优秀人才到校执教,大多按照薪俸表就高不就低支付薪俸;对于兼职教员,薪俸以教授钟点计。
表3-4-2 1940年行政院颁行的高等学校教员聘任待遇暂行规程的月薪(单位:元/月)
等级 |
第一级 |
第二级 |
第三级 |
第四级 |
第五级 |
第六级 |
第七级 |
第八级 |
第九级 |
教授 |
600 |
560 |
520 |
480 |
440 |
400 |
370 |
340 |
320 |
副教授 |
360 |
340 |
320 |
300 |
280 |
260 |
240 |
|
|
讲师 |
260 |
240 |
220 |
200 |
180 |
160 |
140 |
|
|
助教 |
160 |
140 |
120 |
110 |
100 |
90 |
80 |
|
|
战时,教职员月薪由职薪、教薪组成。大后方教师生活十分清苦,教师月薪由本职、兼职及教员的资历等因素组成,教员(教授)月薪最高为1800元,最低的(讲师)为400元。还不够买一石食米,难以维持家人生活。
表3-4-3 1944年2月立信会计专科学校教师每周课程与月薪一览表
姓名 |
职 别 |
元/月 |
担任课程 每周时数 |
许 復 |
副校长兼教授 |
2000 |
三民主义 伦理学 货币银行8小时 |
钱素君 |
教授兼教务主任 |
1500 |
会计学 银行会计 成本会计12小时 |
张蕙生 |
教授兼总务主任 |
1500 |
政府会计 铁道会计12小时 |
教授 |
1800 |
货币银行 机构学 工商组织15小时 |
|
管锦康 |
讲师兼会计主任 |
900 |
成本会计 银行会计 审计学 15小时 |
潘锡丁 |
注册主任兼讲师 |
1600 |
会计实习12小时 |
郭家麟 |
讲师 |
1000 |
会计实习 公司会计□小时 |
陈家栋 |
教授兼文书组主任 |
600 |
国文 公民 商用国文12小时 |
朱亚兰 |
讲师兼女生指导 |
1400 |
国文及商用英文9小时 |
王成杰 |
副教授 |
900 |
政府会计 商业数学及珠算等15小时 |
陈永林 |
副教授 |
900 |
银行会计 商业会计 成本会计15小时 |
潘淑仪 |
讲师 |
640 |
公民 国文 11小时 |
许学良 |
训育主任 |
1400 |
英文 公文 5小时 |
毛蔚彬 |
副教授 |
900 |
国文 商用国文 14小时 |
范元明 |
副教授 |
600 |
军训 体育 15小时 |
吴成章 |
讲师 |
500 |
经济学 货币学 10小时 |
兰□芳 |
讲师 |
510 |
实用数学 会计实习 15小时 |
闵授民 |
讲师 |
720 |
会计学 会计问题 14小时 |
王兰芬 |
讲师 |
800 |
会计数学 会计制度 14小时 |
吕惠珍 |
讲师 |
500 |
英文 14小时 |
陈庭英 |
讲师 |
500 |
统计学 工商管理 14小时 |
刘 桢 |
讲师 |
510 |
公司法 民法 票据法 14小时 |
顾代希 |
讲师 |
400 |
政府会计 会计实习 15小时 |
谢家相 |
教授 |
720 |
会计学 商业通论 15小时 |
陈新春 |
讲师 |
480 |
商业数学 会计实习 12小时 |
吴德成 |
训育副主任兼讲师 |
600 |
三民主义 伦理学 14小时 |
吴达时 |
讲师 |
480 |
会计制度设计 货币银行15小时 |
张明天 |
讲师 |
500 |
公司会计 会计实习 15小时 |
尹粹舫 |
讲师 |
480 |
银行会计 会计实习 15小时 |
张展三 |
讲师 |
800 |
教务员兼珠算6小时 |
李云楣 |
讲师 |
800 |
商业数学9小时 |
金五相 |
讲师 |
800 |
会计实习 8小时 |
张振山 |
讲师 |
800 |
国文10小时 |
崔凤英 |
讲师 |
600 |
会计实习10小时 |
徐维彰 |
讲师 |
600 |
教务员兼英文 9小时 |
李翔凤 |
讲师 |
600 |
会计实习 9小时 |
陈文通 |
讲师 |
510 |
公司会计 主计法规等 15小时 |
李鸿寿 |
教授 |
1500 |
会计数学 会计师实务及决算表 |
杨应良 |
讲师 |
900 |
图书馆主任 |
重庆市区班 |
|||
陈文麟 |
教授兼总务主任 |
1800 |
会计学所得税会计及商业通论11小时 |
王逢辛 |
教授兼训育主任 |
1800 |
政治经济学 6小时 |
吴渭川 |
教授兼秘书 |
1600 |
秘书业务公文 国文 9小时 |
杨国树 |
讲师兼注册主任 |
1200 |
会计学 会计问题等 15小时 |
王庭桂 |
讲师 |
1500 |
会计学 10小时 |
储宝敏 |
讲师兼会计 |
1400 |
珠算 会计实习 12小时 |
周 琨 |
讲师 |
1200 |
商法 8小时 |
夏贯中 |
讲师 |
800 |
会计实习12小时 |
潘淑仪 |
讲师 |
1000 |
会计实习 10小时 |
徐应□ |
讲师 |
1000 |
会计实习13小时 |
说明:本表原为复写纸誊写,□为字迹不清。
表3-4-4 1946学年第一学期立信会计专科学校重庆市区班职员月薪一览表
职务 |
元/月 |
姓名 |
职务 |
元/月 |
姓名 |
职务 |
元/月 |
|
王逢辛 |
班主任 |
500 |
连鼎祥 |
教务主任 |
500 |
吴渭川 |
训导主任兼秘书 |
500 |
刘芷休 |
总务主任 |
400 |
陈安怀 |
注册主任 |
300 |
斐绍昌 |
事务主任 |
250 |
卢家祺 |
会计主任 |
250 |
程曦竹 |
教务员 |
200 |
|
|
|
抗战时期,教育部救济包括私立学校在内来自战区的教职员。教育部发给教职员补助津贴,事前须对其资历进行审查,学校每学期之初须将教职员名单及其学历经历呈报上级主管部门。自民国1941年度起,教育部发给立信在四川教职员救济费,这一年是7000元。分发各教职员如数领讫后,将其签章领取单一道呈文报教育部核销。1941年度教职员救济金分配,从校长到专任教员每人400元,职员、助教200-300元,兼职校医100元;兼任教员按照课时计救济金。具体分配情况见表3-4-5。
表3-4-5 1941年度立信会计专科学校呈教育部的教职员救济金分配一览表(单位:元)
姓名金额 |
职别 |
姓名金额 |
职 别 |
姓名金额 |
|
潘序伦400 |
副校长兼高训班主任 |
教务主任 |
陈文麟400 |
||
初级班兼代训育主任 |
陈学文400 |
教务副主任 |
王成杰400 |
训育副主任 |
陈火林400 |
事务主任 |
毛蔚彬400 |
专任教员 |
陈俊修400 |
女训育员 |
李詠苹300 |
事务员 |
刘 泽300 |
教务员 |
凌 淮300 |
书记 |
刘 桢300 |
会计 |
王蕙贞300 |
助教 |
王德贞200 |
助教 |
陶漱泉200 |
助教 |
匡朴芳200 |
助理书记 |
梁玉堂100 |
校医 |
薛起凤100 |
兼任教员·姓名与金额 |
|||||
张勉之95 |
朱振声95 |
沈欣荪56 |
杜可为152 |
杨国树6.96 |
|
杨兆麟85 |
谢家相228 |
贾俊卿44 |
陈俊修70 |
任 嘉133 |
王镇成26 |
潘震亚57 |
金衡山51 |
尹彩教70 |
张洁聪40.04 |
陈家栋150 |
方善述50 |
战时,教职员收入是有定额的,虽有救济金,但为数有限;每月补助额度跟不上粮食价格涨幅。自1942年起重庆地区大米价格上涨,学校决定从1942年11月起,兼职教师每月膳食费(二人膳费)由400元增加到500元。
1943年,抗战进入最艰苦的战略相持阶段,四川因粮食价格暴涨,国民政府教育部发给贷金学生、公费生的购粮款买不到原定数量,严重影响学生生活。1943年3月,潘序伦校长指派陈启宇去青木关教育部接洽,请求教育部总务司将发给食米钱款改发粮食实物。教育部总务司负责人对陈启宇敷衍搪塞,说发米与发钱两者丝毫不吃亏,限于米少故继续发钱不发食米。国民政府教育部直接下拨立信会计专科学校救济费,有时则由四川省教育厅转发。1943年3月,四川省教育厅长郭有守奉国民政府教育部指令,告知立信,教育部核定立信教职员津贴款3000元。
1944年2月19日,重庆米价飞涨,食米价格已涨至1100元一石,超过学校预算一倍。副校长许復为此主持召开学校第一次校务会议,商讨学校面临经济困境及对策。许復在报告中提出,为保障员工生活,拟自5月份起为教员加薪,资金来源,从学生中募集;会议决定,实行“学生自动捐款补助教员加薪”办法。2月28日,潘序伦校长将北碚、重庆市区班的教师名册一份,呈教育部的教授补助金管理委员会,“请惠予按期拨给补助金,俾得安心任教,为国育才”。3月1日,立信会计图书用品社向学校捐助学金10万元。
1947年,立信会计专科学校“教职员服务规程”规定,专任教师之薪俸,每年概以12个月计算,薪俸数额及每周授课时间,于聘请时约定。专任教员之膳费由学校按照其在校实际服务时间支给。兼课教师薪金按实际授课时支付,1947年专科每小时致送薪金国币20元及米2升,训练班每小时15元及米1升。兼任教员来校之舟车费,经学校聘约同意的由学校支付。教职员连续在校服务3年以上者,如送亲生子女一人,经入学考试及格来校读书者,免缴学课费用;连续服务6年者可送2人;余类推。此项免费条件是该生每学期所习各门学科平均成绩须在70分以上,方得免费。
1946年10月,私立中华大学校长王震寰领衔,发起私立高校校长“联合呈请教育部公允待遇”(以下简称“公允待遇”)。立信会计专科学校立即响应,收到后即“公允待遇”上签章。在此阶段在“公允待遇”上签章的有,私立武昌中华大学校长王震寰,私立武昌华中大学校长韦卓民,私立武昌艺术专科学校校长张肇铭,私立立信会计专科学校代理校长李鸿寿,私立储材农业专科学校校长王印佛,私立武昌文华图书馆学专科学校长沈祖荣,私立求精商业专科学校校长杨重熙。按照武汉私立高校来函的要求,立信会计专科学校校长签章后,联系上海大夏大学,然后由大夏大学转寄南京金陵大学,并转知大夏大学、金陵大学分别约集当地私立高校签章,然后由金陵大学呈送教育部,形成南京、上海、武汉三地私立高校校长合力呈请教育部给予私立高校公平待遇的态势。
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对国立、私立各高校教职员均一视同仁配发计口授粮(公粮)。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对国立高校教职员待遇,准予按照物价上涨幅度三个月调整一次,而对私立高校则以经费短缺为由不按期调整。1946年春,教育部停发各私立高校教职员的计口授粮,致教他们虽获胜利之精神安慰,生活则仍感物资艰难。私立高等学校觉得国民政府这项决定不公平,“公允待遇”中写道:伏思学校虽有公私立之区别,而教职员为国家作育人材之职责,实无有轩轾;且其感受物价高涨之困苦,亦殊无二致。若长此迁延,私立高校前途不堪设想矣。恭恳教育部按照调整待遇时期,俾私立高校教职员生活安定潜心讲学,以宏教育,尚示公允。
1949年5月27日上海解放后,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新解放城市职工薪资问题的指示》,对接管的原官僚资本企业、事业单位和国民党政府机关的职工及公教人员实行“包下来”和“维持原薪”的政策;自解放区进入上海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中的干部实行供给制;新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大部分人员也实行供给制。鉴于当时物价上涨、币值不稳,为保证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受影响,由人民银行每日公布折实单位的价格。1949年春首先在天津实行,以后逐步推广到京、沪、汉、宁、苏、杭等地。各地组成折实单位的实物和数量不完全一样,但都是以当地标准的人民生活必需品为依据。为切实保障职工生活,对上海公、私营企业的职工,均实行以实物零售价格计算发放工资的办法。先是采取每元金圆券底薪折合中白粳米4升或每元法币底薪折合中白粳米4.84升,按当月米价计发人民币工资。7月起,米价有下跌趋势,改按“折实储蓄单位”计发人民币工资。每个折实储蓄单位含中白粳米1升、龙头细布1市尺、生油1市两、煤球1市斤,由银行逐日公布计算牌价(前5日米、布、油、煤的平均价)。折实单位是新中国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实行的,以一定种类和数量的实物价格总额组成的保值计价单位。折实单位的应用范围开始只限于储蓄,不久推广到工资、房租、放款和公债等方面。
1952年4月,华东军政委员会发布《华东地区统一工资计算单位办法》,规定按照全国统一办法,将“折实储蓄单位”改为“工资分”计发工资。每一个工资分含中白粳米0.8市斤、细布0.2市尺、豆油0.05市斤、食盐0.02市斤、煤球2市斤,由上海市劳动局会同市人民银行逐日按零售价计算公布分值,当月起施行。所谓工资分,概念上就是原来的折实单位,只是对应物品的计价方式稍有变化(数量上也变少)。
1952年7月1日,政务院《关于颁发各级人民政府供给制人员津贴标准及工资制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的通知》下发后,华东军政委员会分门别类制订更加详细的工资分等级表。《上海地区各级学校教职员工暂行工资标准表》规定,大学校长、独立学院院长1-8级(工资分1100-740);省独立学院院长、专科学校校长,教务长、总务长、秘书长,院长、系主任、教授、副教授7-13级(工资分790-540);讲师11-20级(工资分620-330),助教19-26级(工资分355-205),职员14-28级(工资分500-180);实习工厂技工18-28级(工资分380-190);工警27-33级(190-130)。学校执行《上海地区各级学校教职员工暂行工资标准表》规定发工资。
学校工友月薪,原支月薪(单位数)73.6-140,折合工资分为157-298。
1952年9月20日,学校发放裁并前最后一次工资,教职员月薪折合工资分见表3-4-6。
表3-4-6 1952年9月立信会计专科学校现有教职员月薪折合工资分一览表
职 别 |
姓名 |
原支月薪 (单位数) |
折合工资分 |
职 别 |
姓 名 |
原支月薪 (单位数) |
折合工资分 |
校长 |
李鸿寿 |
316.80 |
675.00 |
副校长 |
陈文麟 |
316.80 |
675.00 |
教务主任 |
郭森麒 |
288.00 |
613.00 |
秘书兼总务主任 |
余性元 |
288.00 |
613.00 |
教务副主任 |
桂世祚 |
288.00 |
613.00 |
总务副主任 |
王庭桂 |
240.00 |
511.00 |
秘书兼注册组主任 |
黄竹坪 |
259.20 |
552.00 |
教授兼统计教研组主任 |
朱 元 |
288.00 |
613.00 |
副教授兼会计教研组主任 |
李天民 |
240.00 |
511.00 |
教授 |
刘 昶 |
288.00 |
613.00 |
教授 |
288.00 |
613.00 |
副教授 |
吴沪生 |
240.00 |
511.00 |
|
体育组主任 |
杨烈诚 |
254.00 |
542.00 |
事务组主任 |
朱 峥 |
201.60 |
429.00 |
会计组主任 |
陈振祥 |
201.60 |
429.00 |
注册组副主任 |
钱仲炎 |
201.60 |
429.00 |
考勤组主任 |
薛 进 |
177.60 |
378.00 |
图书馆主任 |
欧阳为龙 |
172.80 |
368.00 |
周本濂 |
172.80 |
368.00 |
文书组副主任 |
戴小尧 |
172.80 |
368.00 |
|
事务组副主任 |
叶茂如 |
168.00 |
358.00 |
讲师 |
宋伯希 |
163.00 |
348.00 |
讲师 |
黄 颂 |
163.00 |
348.00 |
出纳员 |
潘达仁 |
158.40 |
337.00 |
图书馆馆员 |
孙伟真 |
148.80 |
317.00 |
教务员 |
葛惠君 |
144.00 |
307.00 |
教务员 |
严学良 |
148.80 |
317.00 |
会计员 |
潘 瑾 |
144.00 |
307.00 |
会计员 |
吴 瞻 |
134.40 |
286.00 |
事务员 |
朱衍畴 |
134.40 |
286.00 |
会计助教 |
陆 琴 |
144.00 |
307.00 |
会计助教 |
王丽娟 |
133.40 |
286.00 |
会计助教 |
竹德操 |
115.20 |
246.00 |
会计助教 |
滕家振 |
144.00 |
307.00 |
统计助教 |
戴振纲 |
120.00 |
256.00 |
统计助教 |
高怀来 |
144.00 |
307.00 |
政治助教 |
居 毅 |
115.20 |
245.00 |
统计兼文书 |
潘谓仁 |
129.60 |
276.00 |
事务员 |
王 彬 |
124.80 |
266.00 |
教务助理员 |
辜曾雯 |
124.80 |
266.00 |
图书馆助理员 |
张敬棠 |
124.80 |
266.00 |
图书馆助理员 |
萧起□ |
105.60 |
225.00 |
文书助理员 |
楼昇源 |
100.80 |
215.00 |
校医 |
严蕊珠 |
200.00 |
426.00 |
教员兼职员的,月薪由教薪和职薪组成。专任教职员在外兼职者,学校支半薪。这份“立信会计专科学校现有教职员月薪折合工资分名册”说明:
校长李鸿寿兼诚信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故学校支半薪;1952年8月起专任校务,学校支全薪。副校长陈文麟、总务副主任王庭桂兼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职务,两人原在学校的半薪,已于8月1日起停支;会计助教滕家振另兼立信会计补习学校职务,统计助教高怀来另兼大中华橡胶一厂职务,两人在学校支半薪。1952年9月起,学校派政治助教居毅到北京中国人民大学进修,在立信会计专科学校支全薪。
校外兼职教员的报酬以每课时计算,教授为6个单位,副教授为5个单位,讲师为4个单位。兼任教员改卷付酬按课程试卷的难易程度分为三等,珠算等试卷为每份0.80元×1.6单位,统计学、审计学、银行会计、铁道会计、会计制度等试卷为每份1.20×1.6单位,成本会计等为1.60×1.6单位。
1980年复校时聘请兼职教师,学校按讲课课时计算支付讲课费。一般教师每课时1.2元,讲师级每课时1.5元,副教授以上教师每课时2元。助教(改卷)参加听课的,每课时1元,不参加听课的每课时0.6元,讲课费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专业课教师在开课前集中备课,比照讲课时数发给津贴;参加编写教材、实习题及习题解答的,酌发稿费,每千字按3至5元计算。退休返聘的职员以补差为原则,另发交通费津贴;在职的或已在外单位领取补差的,按职务每月酌送津贴10-30元;每学期按6个月计算。
学校执行国家关于工资的规定,在职在编教职工按照国家工资规定计发。
学校执行国家和上海市关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待遇规定。1994年11月17日,上海市社会保险管理局、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人事局等发出关于《上海市机关和事业单位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后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学校工作人员离休后的离休费,按本人离休时职务(技术等级)工资与津贴之和全额计发。工作人员退休后的收入,按本人退休时的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和津贴两项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及其以上的,按两项之和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两项之和的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两项之和的8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两项之和的70%计发。工作人员工作年限不满10年退职的,其退职生活费按本人退职时的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和津贴两项之和的50%计发。
退休人员去世的,一次发给600元的丧葬费,并发给10个月本人工资标准的抚恤金。2004年10月起,病故的抚恤金标准调整为本人生前20个月的基本养老金;丧葬费标准调整为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198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改革问题的通知》,进行新中国成后第二次工作改革。这次工资改革把工资结构分为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津贴和奖励工资。学校参加这次工资改革共300余人参加工资改革,每人收入均有增加。1993年,上海市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学校全体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学校根据政府规定,1993/2006/2014年进行工资改革,调整技术专业职务工资标准,对校内分配制度进行改革。
1993年,国务院颁发《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改革问题的通知》,全国进行第三次工资制度改革。这次改革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加大单位搞活工资分配的自主权。学校遵照国家和上海市规定,进行工资改革。
表3-4-7 199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构成情况一览表
人员分类 |
工资构成 |
专业技术人员 |
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和津贴两部分 |
管理人员 |
职员职务工资、岗位目标管理津贴两部分 |
技术工人 |
技术等级工资、岗位津贴两部分 |
普通工人 |
等级工资、津贴两部分 |
工资构成分为固定与浮动两部分。职务工资(或等级工资)为工资构成的固定部分,主要体现在能力、责任、贡献、劳动的繁重复杂程度;津贴为工资构成的浮动部分,主要体现各类人员的岗位工作特点和实际工作数量和质量的差别。全额拨款单位,固定部分占70%,浮动部分占30%。
表3-4-8 1993年高校、科研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标准一览表(单位:元/月)
职务 |
职务等级工资标准 |
津贴部分 |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九 |
十 |
||
教授 研究员 |
390 |
430 |
470 |
520 |
570 |
670 |
|
|
|
|
71-287(占工资构成的30%) |
副教授 副研究员 |
275 |
305 |
335 |
365 |
395 |
435 |
475 |
515 |
555 |
|
|
讲师 助理研究员 |
205 |
225 |
245 |
265 |
285 |
315 |
345 |
375 |
405 |
435 |
|
助教 研究实习员 |
165 |
179 |
193 |
213 |
233 |
253 |
|
|
|
|
表3-4-9 1993年高校职员职务等级工资标准一览表(单位:元/月)
职务 |
职务等级工资标准 |
岗位目标 津贴部分 |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九 |
十 |
||
一级 |
480 |
520 |
560 |
605 |
650 |
695 |
|
|
|
|
62-298(占工资构成的30%) |
二级 |
335 |
370 |
405 |
440 |
480 |
520 |
560 |
|
|
|
|
三级 |
235 |
260 |
285 |
310 |
340 |
370 |
400 |
430 |
|
|
|
四级 |
180 |
198 |
216 |
234 |
252 |
276 |
300 |
324 |
348 |
372 |
|
五级 |
160 |
174 |
188 |
202 |
216 |
233 |
250 |
267 |
|
|
|
六级 |
145 |
157 |
169 |
181 |
193 |
207 |
221 |
235 |
|
|
表3-4-10 1993年技术工人工资标准一览表(单位:元/月)
职务 |
职务等级工资标准 |
岗位目标 津贴部分 |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九 |
十 |
||
高级技师 |
245 |
267 |
289 |
315 |
341 |
367 |
393 |
419 |
|
|
62-180(占工资构成的30%) |
技师 |
205 |
223 |
241 |
259 |
283 |
307 |
331 |
355 |
379 |
|
|
高级工 |
180 |
196 |
212 |
228 |
248 |
268 |
288 |
308 |
328 |
348 |
|
中级工 |
160 |
174 |
188 |
202 |
220 |
238 |
256 |
274 |
292 |
310 |
|
初级工 |
145 |
157 |
169 |
181 |
197 |
213 |
229 |
245 |
261 |
277 |
表3-4-11 1993年普通工人工资标准一览表(单位:元/月)
职务等级工资标准 |
津贴 |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九 |
十 |
十一 |
十二 |
十三 |
58-135(占工资构成的30%) |
135 |
146 |
157 |
168 |
182 |
196 |
210 |
224 |
242 |
260 |
278 |
296 |
314 |
这次工资制度改革,制定正常的晋升工资档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两年考核为合格以上,可在本人职务工资(或等级工资)标准上晋升一个工资档次。每两年年度考核为优秀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可在正常晋升工资档次的基础上再晋升一个工资档次,人数控制在不超过本单位总人数的3%。
1997年、1999年,国家两次提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随着事业单位改革逐步深化,全国在2006年7月第四次对事业单位分配制度进行改革,以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6号)等文件,上海出台《上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办法》《上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两部分。实施意见规定,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实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绩效工资分配应以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为依据,合理拉开差距。学校遵照国家和上海市的统一部署,开展分配制度的改革。
专业技术人员按本人现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具体办法是:聘用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一至四级岗位工资标准,其中执行一级岗位工资标准的人员,需经人事部批准;聘用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五至七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八至十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助理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十一至十二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十三级岗位工资标准。
表3-4-12 2006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标准一览表(单位:元/月)
岗位 |
工资标准 |
岗位 |
工资标准 |
岗位 |
工资标准 |
岗位 |
工资标准 |
一级 |
2800 |
五级 |
1180 |
九级 |
730 |
十三级 |
550 |
二级 |
1900 |
六级 |
1040 |
十级 |
680 |
- |
|
三级 |
1630 |
七级 |
930 |
十一级 |
620 |
||
四级 |
1420 |
八级 |
780 |
十二级 |
590 |
表3-4-13 2006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薪级工资标准一览表(单位:元/月)
薪级 |
工资标准 |
薪级 |
工资标准 |
薪级 |
工资标准 |
薪级 |
工资标准 |
薪级 |
工资标准 |
1 |
80 |
14 |
273 |
27 |
613 |
40 |
1064 |
53 |
1720 |
2 |
91 |
15 |
295 |
28 |
643 |
41 |
1109 |
54 |
1785 |
3 |
102 |
16 |
317 |
29 |
673 |
42 |
1154 |
55 |
1850 |
4 |
113 |
17 |
341 |
30 |
703 |
43 |
1199 |
56 |
1920 |
5 |
125 |
18 |
365 |
31 |
735 |
44 |
1244 |
57 |
1990 |
6 |
137 |
19 |
391 |
32 |
767 |
45 |
1289 |
58 |
2060 |
7 |
151 |
20 |
417 |
33 |
799 |
46 |
1334 |
59 |
2130 |
8 |
165 |
21 |
443 |
34 |
834 |
47 |
1384 |
60 |
2200 |
9 |
181 |
22 |
471 |
35 |
869 |
48 |
1434 |
61 |
2280 |
10 |
197 |
23 |
499 |
36 |
904 |
49 |
1484 |
62 |
2360 |
11 |
215 |
24 |
527 |
37 |
944 |
50 |
1534 |
63 |
2440 |
12 |
233 |
25 |
555 |
38 |
984 |
51 |
1590 |
64 |
2520 |
13 |
253 |
26 |
583 |
39 |
1024 |
52 |
1655 |
65 |
2600 |
各专业技术岗位的起点薪级分别为:一级岗位39级,二至四级岗位25级,五至七级岗位16级,八至十级岗位9级,十一至十三级岗位5级,十三级岗位1级。
管理人员按本人现聘用的岗位(任命的职务)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具体办法是,聘用在局级别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三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局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四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处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五级别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处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六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科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七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科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八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科员岗位的人员,执行九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办事员岗位的人员,执行十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各管理岗位的起点薪级分别为,一级岗位46级,二级岗位39级,三级岗位31级,四级岗位26级,五级岗位21级,六级岗位17级,七级岗位12级,八级岗位8级,九级岗位4级,十级岗位1级。
表3-4-14 2006年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岗位工资标准一览表(单位:元/月)
岗位 |
工资标准 |
岗位 |
工资标准 |
岗位 |
工资标准 |
岗位 |
工资标准 |
一级 |
2750 |
四级 |
1305 |
七级 |
720 |
十级 |
550 |
二级 |
2130 |
五级 |
1045 |
八级 |
640 |
- |
|
三级 |
1640 |
六级 |
850 |
九级 |
590 |
表3-4-15 2006年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薪级工资标准一览表(单位:元/月)
薪级 |
工资标准 |
薪级 |
工资标准 |
薪级 |
工资标准 |
薪级 |
工资标准 |
薪级 |
工资标准 |
1 |
80 |
14 |
273 |
27 |
613 |
40 |
1064 |
53 |
1720 |
2 |
91 |
15 |
295 |
28 |
643 |
41 |
1109 |
54 |
1785 |
3 |
102 |
16 |
317 |
29 |
673 |
42 |
1154 |
55 |
1850 |
4 |
113 |
17 |
341 |
30 |
703 |
43 |
1199 |
56 |
1920 |
5 |
125 |
18 |
365 |
31 |
735 |
44 |
1244 |
57 |
1990 |
6 |
137 |
19 |
391 |
32 |
767 |
45 |
1289 |
58 |
2060 |
7 |
151 |
20 |
417 |
33 |
799 |
46 |
1334 |
59 |
2130 |
8 |
165 |
21 |
443 |
34 |
834 |
47 |
1384 |
60 |
2200 |
9 |
181 |
22 |
471 |
35 |
869 |
48 |
1434 |
61 |
2280 |
10 |
197 |
23 |
499 |
36 |
904 |
49 |
1484 |
62 |
2360 |
11 |
215 |
24 |
527 |
37 |
944 |
50 |
1534 |
63 |
2440 |
12 |
233 |
25 |
555 |
38 |
984 |
51 |
1590 |
64 |
2520 |
13 |
253 |
26 |
583 |
39 |
1024 |
52 |
1655 |
65 |
2600 |
事业单位工人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工人按本人现聘用的岗位(技术等级或职务)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具体办法是:聘用在高级技师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一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技师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二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高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三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中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四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初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五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普通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普通工岗位工资标准。
表3-4-16 2006年事业单位工人岗位工资一览表(单位:元/月)
岗位 |
工资标准 |
岗位 |
工资标准 |
岗位 |
工资标准 |
技术工一级 |
830 |
技术工三级 |
615 |
技术工五级 |
545 |
技术工二级 |
690 |
技术工四级 |
575 |
普通工 |
540 |
表3-4-17 2006年事业单位工人薪级工资一览表(单位:元/月)
薪级 |
工资标准 |
薪级 |
工资标准 |
薪级 |
工资标准 |
薪级 |
工资标准 |
薪级 |
工资标准 |
1 |
70 |
9 |
161 |
17 |
282 |
25 |
455 |
33 |
675 |
2 |
80 |
10 |
174 |
18 |
300 |
26 |
478 |
34 |
707 |
3 |
90 |
11 |
188 |
19 |
320 |
27 |
504 |
35 |
739 |
4 |
101 |
12 |
202 |
20 |
340 |
28 |
530 |
36 |
774 |
5 |
112 |
13 |
217 |
21 |
363 |
29 |
556 |
37 |
809 |
6 |
124 |
14 |
232 |
22 |
386 |
30 |
585 |
38 |
844 |
7 |
136 |
15 |
248 |
23 |
409 |
31 |
614 |
39 |
879 |
8 |
148 |
16 |
264 |
24 |
432 |
32 |
643 |
40 |
915 |
事业单位各技术工岗位起点薪级分别是,一级岗位26级,二级岗位20级,三级岗位14级,四级岗位8级别,五级岗位2级;普通工岗位起点薪级为1级。
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实行学徒期和熟练期制度。从2006年7月1日起,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学徒期第一年工资570元,第二年工资595元(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学徒期一年,学徒期工资595元);普通工人熟练期工资570元。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转正后,执行技术工五级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执行技术工人薪级2级工资标准;技术工人定级后执行技术工五级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执行技术工人薪级3级工资标准。事业单位普通工人转正后,执行普通工岗位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执行普通工人薪级1级的工资标准;定级后执行普通工岗位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执行普通工人薪级2级的工资标准。
这次工资改革,正常增加薪级工资。从2006年7月1日起,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并从第二年1月起执行。岗位变动人员工资调整办法是,从变动的下月起执行新聘岗位的工资标准。岗位工资按新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由较低等级的岗位聘用到较高等级的岗位,原薪级工资低于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第二年不再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原薪级工资达到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薪级工资不变。
从2014年10月1日起,国家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没有实施绩效工资的,从应纳入绩效工资的项目中纳入。学校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对在职教职员工进行工资调整。
调整后的岗位工资标准,一是专业技术人员由现行的550-2800元,分别提高到1150-3810元;二是管理人员由现行的550-2750元,分别提高到1150元—3770元;三是工人由现行的540-830元,分别调高到1130-1640元。调整后的薪级工资标准,一是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由现行的80-2600元,分别提高到170-5795元;二是工人由现行的70-915元,分别提高到150-1855元。适当提高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见习期和初期工资标准。提高后的标准为,初中毕业生每月1190元,高中、中专毕业生每月122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每月1345元,大学本科毕业生每月1390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435元,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580元,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720元。
表3-4-18 2014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表(单位:元/月)
岗位工资 |
|
薪级工资 |
||||||||||
岗位 |
工资标准 |
薪级 |
工资标准 |
薪级 |
工资标准 |
薪级 |
工资标准 |
薪级 |
工资标准 |
薪级 |
工资标准 |
|
一级 |
3810 |
1 |
170 |
14 |
535 |
27 |
1275 |
40 |
2452 |
53 |
4026 |
|
二级 |
2910 |
2 |
188 |
15 |
577 |
28 |
1354 |
41 |
2559 |
54 |
4152 |
|
三级 |
2650 |
3 |
209 |
16 |
619 |
29 |
1433 |
42 |
2676 |
55 |
4278 |
|
四级 |
2355 |
4 |
230 |
17 |
666 |
30 |
1512 |
43 |
2793 |
56 |
4404 |
|
五级 |
2060 |
5 |
251 |
18 |
713 |
31 |
1597 |
44 |
2910 |
57 |
4530 |
|
六级 |
1890 |
6 |
275 |
19 |
765 |
32 |
1682 |
45 |
3027 |
58 |
4656 |
|
七级 |
1760 |
7 |
299 |
20 |
817 |
33 |
1767 |
46 |
3144 |
59 |
4782 |
|
八级 |
1550 |
8 |
327 |
21 |
874 |
34 |
1858 |
47 |
3270 |
60 |
4938 |
|
九级 |
1475 |
9 |
355 |
22 |
931 |
35 |
1949 |
48 |
3396 |
61 |
5094 |
|
十级 |
1390 |
10 |
387 |
23 |
993 |
36 |
2048 |
49 |
3522 |
62 |
5250 |
|
十一级 |
1280 |
11 |
419 |
24 |
1061 |
37 |
2147 |
50 |
3648 |
63 |
5406 |
|
十二级 |
1220 |
12 |
456 |
25 |
1129 |
38 |
2246 |
51 |
3774 |
64 |
5562 |
|
十三级 |
1150 |
13 |
493 |
26 |
1202 |
39 |
2345 |
52 |
3900 |
65 |
5795 |
表3-4-19 2014年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表(单位:元/月)
岗位工资 |
|
薪级工资 |
||||||||||
岗位 |
工资标准 |
薪级 |
工资标准 |
薪级 |
工资标准 |
薪级 |
工资标准 |
薪级 |
工资标准 |
薪级 |
工资标准 |
|
一级 |
3770 |
1 |
170 |
14 |
535 |
27 |
1275 |
40 |
2452 |
53 |
4026 |
|
二级 |
3140 |
2 |
188 |
15 |
577 |
28 |
1354 |
41 |
2559 |
54 |
4152 |
|
三级 |
2660 |
3 |
209 |
16 |
619 |
29 |
1433 |
42 |
2676 |
55 |
4278 |
|
四级 |
2200 |
4 |
230 |
17 |
666 |
30 |
1512 |
43 |
2793 |
56 |
4404 |
|
五级 |
1900 |
5 |
251 |
18 |
713 |
31 |
1597 |
44 |
2910 |
57 |
4530 |
|
六级 |
1660 |
6 |
275 |
19 |
765 |
32 |
1682 |
45 |
3027 |
58 |
4656 |
|
七级 |
1460 |
7 |
299 |
20 |
817 |
33 |
1767 |
46 |
3144 |
59 |
4782 |
|
八级 |
1320 |
8 |
327 |
21 |
874 |
34 |
1858 |
47 |
3270 |
60 |
4938 |
|
九级 |
1220 |
9 |
355 |
22 |
931 |
35 |
1949 |
48 |
3396 |
61 |
5094 |
|
十级 |
1150 |
10 |
387 |
23 |
993 |
36 |
2048 |
49 |
3522 |
62 |
5250 |
|
|
11 |
419 |
24 |
1061 |
37 |
2147 |
50 |
3648 |
63 |
5406 |
||
|
12 |
456 |
25 |
1129 |
38 |
2246 |
51 |
3774 |
64 |
5562 |
||
|
13 |
493 |
26 |
1202 |
39 |
2345 |
52 |
3900 |
65 |
5795 |
表3-4-20 2014年事业单位工人基本工资标准表(单位:元/月)
岗位工资 |
|
薪级工资 |
||||||||
岗位 |
工资标准 |
薪级 |
工资标准 |
薪级 |
工资标准 |
薪级 |
工资标准 |
薪级 |
工资标准 |
|
技术工一级 |
1640 |
1 |
150 |
11 |
344 |
21 |
693 |
31 |
1246 |
|
技术工二级 |
1430 |
2 |
166 |
12 |
371 |
22 |
738 |
32 |
1310 |
|
技术工三级 |
1300 |
3 |
182 |
13 |
398 |
23 |
788 |
33 |
1374 |
|
技术工四级 |
1200 |
4 |
200 |
14 |
428 |
24 |
838 |
34 |
1438 |
|
技术工五级 |
1140 |
5 |
218 |
15 |
458 |
25 |
894 |
35 |
1507 |
|
普通工 |
1130 |
6 |
236 |
16 |
493 |
26 |
950 |
36 |
1576 |
|
|
7 |
254 |
17 |
528 |
27 |
1006 |
37 |
1645 |
||
8 |
275 |
18 |
568 |
28 |
1066 |
38 |
1714 |
|||
9 |
295 |
19 |
608 |
29 |
1126 |
39 |
1783 |
|||
10 |
320 |
20 |
648 |
30 |
1186 |
40 |
1855 |
学校根据《关于上海市高等学校进行管理改革试行岗位津贴的请示报告》《上海市高等学校试行岗位津贴办法》文件精神,1984年1月1日起实行岗位职务津贴,所需经费从学校基金中提取。
1991年6月1日起,上海市开始实行职务(岗位)津贴,确定依据为所任职务(岗位)和工作年限。1991-2005年,多次调整职务(岗位)津贴标准。
表3-4-21 1991年6月上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津贴标准一览表(单位:元/月)
职 务 工作年限 |
局级 教授 |
副局
|
处级 副教授 |
副处 |
正科 讲师 |
副科
|
科员 助教 |
办事员、技术员、工人 |
30年以上 |
50 |
45 |
40 |
35 |
35 |
30 |
25 |
25 |
20-29年 |
50 |
45 |
40 |
35 |
30 |
25 |
20 |
20 |
10-19年 |
45 |
40 |
35 |
30 |
25 |
20 |
15 |
15 |
10年以下 |
40 |
35 |
30 |
25 |
20 |
15 |
10 |
10 |
表3-4-22 2005年1月上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津贴标准一览表(单位:元/月)
职 务 工作年限 |
局级 教授 |
副局
|
处级 副教授 |
副处 高级技师 |
正科 讲师 技师 |
副科 高级工 |
科员 助教 中级工 |
办事员 技术员 初级工 |
35年以上 |
1805 |
1685 |
1565 |
1465 |
1365 |
1265 |
1165 |
1075 |
30-34年 |
1740 |
1620 |
1500 |
1400 |
1300 |
1200 |
1100 |
1010 |
25-29年 |
1675 |
1555 |
1435 |
1335 |
1235 |
1135 |
1035 |
945 |
20-24年 |
1610 |
1495 |
1370 |
1270 |
1170 |
1070 |
970 |
880 |
15-19年 |
1545 |
1425 |
1305 |
1205 |
1105 |
1005 |
905 |
815 |
10-15年 |
1480 |
1360 |
1240 |
1140 |
1040 |
940 |
840 |
750 |
5-9年 |
1415 |
1295 |
1175 |
1075 |
975 |
875 |
775 |
685 |
5年以下 |
1350 |
1230 |
1110 |
1010 |
910 |
810 |
710 |
620 |
2007年,学校制定《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学校根据《关于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人发[2000]59号)《普通高等学校编制管理规程(草案)》《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2007]59号)(以上简称《指导意见》)和《上海市普通高等院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为推进两级管理,促进学校又好又快地发展,在总结2004年人事分配改革基础上,按照学校岗位设置的实际,《方案》的校内津贴分为教师岗、管理岗、其他专业技术岗和工勤岗四个部分实施。
表3-4-23 2007年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教师岗位校内津贴方案(单位:年/元)
岗位 |
系数 |
岗位津贴 |
岗位 |
系数 |
岗位津贴 |
岗位 |
系数 |
岗位津贴 |
正高一级 |
3.00 |
84 600 |
副高六级 |
1.55 |
43 710 |
初级十一级 |
0.80 |
22 560 |
正高二级 |
2.50 |
70 500 |
副高七级 |
1.50 |
42 300 |
初级十二级 |
0.75 |
21 150 |
正高三级 |
2.00 |
56 400 |
中级八级 |
1.20 |
33 840 |
初级十三级 |
0.70 |
19 740 |
正高四级 |
1.80 |
50 760 |
中级九级 |
1.15 |
32 430 |
见习 |
0.50 |
14 100 |
副高五级 |
1.65 |
46 530 |
中级十级 |
1.10 |
31 020 |
- |
表3-4-24 2007年上海立信会计学院管理岗位校内津贴一览表(单位:元/年)
岗位 |
系数 |
岗位津贴 |
岗位 |
系数 |
岗位津贴 |
岗位 |
系数 |
岗位津贴 |
正局级 三级 |
2.3 |
64 860 |
正处调 |
1.60 |
45 120 |
副科级 八级 |
0.90 |
25 380 |
副局级 四级 |
2.1 |
59 220 |
副处级 六级 |
1.50 |
42 300 |
科员级 九级 |
0.80 |
22 560 |
校长助理 |
2.00 |
56 400 |
副处调 |
1.30 |
36 660 |
办事员级 十级 |
0.65 |
18 330 |
正处级 五级 |
1.75 |
49 350 |
正科级 七级 |
1.10 |
31 020 |
见习 |
0.50 |
14 100 |
说明:行政岗位科长系数1.20,副科长系数1.10。
表3-4-25 2007年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校内津贴一览表(单位:元/年)
岗位 |
系数 |
岗位津贴 |
岗位 |
系数 |
岗位津贴 |
岗位 |
系数 |
岗位津贴 |
正高 一级 |
2.50 |
70 500 |
副高 六级 |
1.40 |
39 480 |
初级 十一级 |
0.75 |
21 150 |
正高 二级 |
2.00 |
56 400 |
副高 七级 |
1.35 |
38 070 |
初级 十二级 |
0.70 |
19 740 |
正高 三级 |
1.80 |
50 760 |
中级 八级 |
1.15 |
32 430 |
初级 十三级 |
0.65 |
18 330 |
正高 四级 |
1.70 |
47 940 |
中级 九级 |
1.10 |
31 020 |
见习 |
0.50 |
14 100 |
副高 五级 |
1.50 |
42 300 |
中级 十级 |
1.05 |
29 610 |
- |
表3-4-26 2007年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工勤岗位校内津贴一览表(单位:元/年)
岗位 |
系数 |
岗位津贴 |
岗位 |
系数 |
岗位津贴 |
高级工 三级 |
0.90 |
25 380 |
初级工 五级 |
0.65 |
18 330 |
中级工 四级 |
0.80 |
22 560 |
普通工 |
0.60 |
16 920 |
学校遵照上海市有关政策,为在职教职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发放岗位津贴、物价补贴、书报补贴、交通补贴、医保补贴等福利性津贴。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学校按照国家的规定执行,主要有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失业保险、社会生育保险和社会工伤保险。
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从政府和社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物质帮助和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1993年1月起,学校全部在职职工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1994年4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发《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养老保险由国家、单位、个人共同负担养老费用。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养老保险的缴费义务,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转发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上海市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的实施意见》,自1998年起,学校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由学校发给本人转为由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委托银行代发。
失业保险是根据《失业保险条例》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1999年2月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发《上海市失业保险办法》,同年4月1日起执行。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都应办理失业保险。学校在职教职工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是用于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单位按其当月应缴失业保险费基数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在职职工按其当月应缴失业保险费基数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2011年7月起,单位缴纳的比例调整为基数的1.7%。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具备以下条件的失业职工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其次不是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还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000年10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发《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上海市医疗保险局颁发《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学校自2000年12月1日起,将全部在职和离退休教职工纳入上海市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将过去的公费医疗转变为社会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所建立的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其中单位按8%比例缴纳,个人缴纳2%。离退休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账户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符合规定的费用,个人账户资金用完或不足部分,由参保人员个人用现金支付,个人账户可以结转使用和依法继承。
2001年10月1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发《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该办法规定,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为本单位缴纳城镇养老保险基数的0.5%。个人不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2011年7月起,单位缴纳的比例调整为养老保险基数的0.8%。学校在职教职工按照要求,全部参加生育保险。城镇生育保险基金的支出用于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
2004年6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发《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自2004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单位按照养老保险基数的0.5%缴纳工伤保险费。学校全体在职教职工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也称职业伤害保险。劳动者由于工作原因并在工作过程中受意外伤害,或因接触粉尘、放射线、有毒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引起职业病后,由国家和社会给负伤、致残者以及死亡者生前供养亲属提供必要物质帮助。
职工加入工伤保险后,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另外,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参保职工的工伤医疗费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辅助器具等、工伤康复费、劳动能力鉴定费都应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